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
清水县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现予以公示清水县2025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问题,请来电向清水县农业农村局、清水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反映,联系电话:0938-7151249、0938-7151360。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黄门镇小河村面粉加工厂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永清镇南峡村中药材烘干车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
清水县黄门镇小河村集体经济面粉加工厂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小河村为黄门镇政府所在村,距清水县城22公里,中学、派出所、信用社、供电站、邮政所、敬老院、加油站、污水处理站、330变电站均在本村,距离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20米,距中心卫生院50米;位于后川河流域中段,庄天二级公路、静天高速穿村而过,交通便利,自然条件得天独厚。全村共辖3个自然村(小河、孙山、左沟),4村民小组,有户籍人口309户1329人,常住人口277户1208人;有村干部4名,监督委员会主任1名,妇联主席1人,组干部3名,党员39名(其中女党员9名、流动党员5名)。有耕地面积4685亩(其中梯田面积2589亩,林草地面积1370亩)。群众收入来源主要为务工收入,2024年人均纯收入1.43万元,村级主导产业为小麦、玉米、万寿菊、小杂粮等,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39万元。
二、经营管理模式
按照“党支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由村党支部牵头,依托黄门镇小河村股份经济专业合作社,利用2025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新建黄门镇小河村集体经济面粉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建成之后,由黄门镇小河村股份经济专业合作社负责运营,通过务工、生产的方式,带动群众增收,并与黄门镇小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协议,按照约定比例进行收益分红,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实施地点:黄门镇元川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
1.面粉加工厂432.00平方米,预计37.82万元;
2.场地硬化160.00平方米,预计2.08万元;
3.磨粉机5机组(1、结构形式:自动上料;2、外形尺寸(mm):1410*1200*3750;3、主机配套动力(kw):11;4、送料风机(或提升机)功率(KW):1.5;5、磨辊直径(mm):220;6、磨辊长度(mm):500;7、快辊转速(r/min):750; 8、快慢辊转速比;2.5:1;9、筛体型式:回转筛)10、包含加工厂房内所有电机、配电柜、电线、安装、运费等一切费用),预计17.5万元;
4.全自动封包机(1、外形尺寸(mm):3000*1000*3500;2、可封包(10KG,25KG);3、包含加工厂房内所有电机、配电柜、电线、安装、运费等一切费用),预计4.6万元;
5.清粮机(1、外形尺寸(mm):1400*1150*1850;2、结构质量(kg):600;3、选后清洁率(%)≥99;4、清选损失率(%)≤0.8);5、包含加工厂房内所有电机、配电柜、电线、安装、运费等一切费用),预计8万元;
(三)建设主体:黄门镇小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资产归属:黄门镇小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运作模式:“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村党支部牵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村监委会实行监督。
四、资金来源及分配
(一)资金筹措:申请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70万元。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依照章程规定设立监事会,成员由群众代表担任,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资金到位后,对投入资金的使用由镇一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跟踪监督,及时向村民公开,并进行账务核算、收益结算,财务分析和出具报表,年末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决算和分析,坚持民主理财、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原则。
五、效益分析
计划利用3个月的时间建成黄门镇小河村集体经济面粉加工厂建设项目,2025年底进入全面正常运营阶段。预计年集体经济收益达5万以上。
六、联农带农富农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建设过程中,吸纳当地群众务工人数5人以上,项目建成运用之后,可雇佣当地群众务工,预计人数在5人以上。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推动附近群众小麦种植,提升群众粮食种植积极性,并打造产业村级品牌,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基础上,促进农户增收。
七、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按照省市县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建设具体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计划、重点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报县上审定后负责实施。
(二)组织实施(2025年4月至2025年7月)。按照审定的方案,围绕建设目标,合理利用项目建设的建设期,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验收评定(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项目建设工作要及时进行阶段性评估,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年底对项目工作进行乡镇自验,并申请县级相关部门全面验收和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成立黄门镇小河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的指导意见,统筹做好方案编制、项目落实、资金筹措、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做好投入保障。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要求,科学使用项目资金,积极筹集、整合其他资源,确保项目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微信、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示范行动,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探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把各方力量、各种资源汇集到乡村振兴中来。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要求,规范项目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二是严格项目实施监管;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对项目建设工作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附件2
清水县永清镇南峡村中药材烘干车间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南峡村位于永清镇东面,距离镇政府所在地1.5公里,耕地面积2883亩,全村辖4个自然村5个村民小组(杨庄,郑家林,张庄,南峡新农村),有312户1406人,村党支部有党员49名,其中女党员11名。主导产业为万寿菊、冬花、半夏、小麦、大豆等,群众收入来源主要为务工收入,2024年人均纯收入1.2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6.05元,累计收入18.73万元。
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申报南峡村中药材烘干车间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是为县域内东城区城郊的种植中药材的相关村提供中药材初加工服务,经统计永清镇2024年种植中药材面积超过8000多亩,其中东部村庄种植面积为3000亩,中药材产业链条不完善导致初加工滞后,中药材的加工效率较低。
二、经营管理模式
按照“党支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由村党支部牵头,依托南峡村股份经济专业合作社,利用2025年度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万元,新建集体经济中药材烘干车间建设项目。项目建成之后,由南峡村股份经济专业合作社负责运营,通过务工、生产的方式,带动群众增收,或者由南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外租赁,签订协议,按照约定比例进行收益分红,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实施地点:永清镇南峡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
1、新建中药材烘干车间 400 平方米,预计36.81万元;
2、新建原材料堆放棚 150 平方米,预计2.88万元;
3、铺设 DN300 排水管 52.9 米,PE40 给水管 52.9 米,预计1.87万元
4、室外电缆(3*25mm2)36.8 米,预计0.27万元;
5、检查井2座,雨水井3座,预计0.67万元
6、15P烘干房设备2套(要求:烘干房功率大于等于 40KW、制热量大于等于52KW,烘干房采用聚氨酯彩钢板,材料阻燃性能 B2 级,托盘为不锈钢材质,每套设备使用 2 组推车和托盘),预计27.5万元。
(三)建设主体:永清镇南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资产归属:永清镇南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五)运作模式:“党支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村党支部牵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运营管理,村监委会实行监督。
四、资金来源及分配
(一)资金筹措:申请2025年度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70万元。
(二)资金使用及管理: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依照章程规定设立监事会,成员由群众代表担任,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资金到位后,对投入资金的使用由镇一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跟踪监督,及时向村民公开,并进行账务核算、收益结算,财务分析和出具报表,年末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决算和分析,坚持民主理财、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原则。
五、效益分析
计划利用3个月的时间建成永清镇南峡村中药材烘干车间建设项目,2025年底进入全面正常运营阶段。预计年集体经济收益达7万元以上;盈利收入按照70%滚动到村级集体,作为村级集体积累,30%用于日常运营和后续发展。
六、联农带农富农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建设过程中,吸纳当地群众务工人数5人以上,项目建成运用之后,可雇佣当地群众务工,预计人数在50人以上。
七、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按照省市县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项目建设具体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年度计划、重点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报县上审定后负责实施。
(二)组织实施(2025年4月至2025年7月)。按照审定的方案,围绕建设目标,合理利用项目建设的建设期,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验收评定(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项目建设工作要及时进行阶段性评估,确保项目取得实效。年底对项目工作进行乡镇自验,并申请县级相关部门全面验收和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成立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的指导意见,统筹做好方案编制、项目落实、资金筹措、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做好投入保障。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要求,科学使用项目资金,积极筹集、整合其他资源,确保项目建设工作有序进行。
(三)广泛宣传动员。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微信、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示范行动,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探索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把各方力量、各种资源汇集到乡村振兴中来。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要求,规范项目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二是严格项目实施监管;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四是对项目建设工作档案资料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