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关于《清水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药饲屠发〔2025〕2号)文件要求,县畜牧中心编制了《清水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8日
清水县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全县粮改饲步伐,加快构建以全株青贮玉米为主的优质饲草产业体系,做大做强绿色循环、种养结合的现代畜牧业,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提升牛羊等草食畜牧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导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种养主体收储优质饲草积极性,拉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粮草兼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现代饲草产业快速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政府市场两手并用,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着力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2.产业发展,农户受益。适度扩大项目实施主体类型,完善各类收贮主体和优质饲草种植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更多农户主动参与粮改饲,努力形成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收益。
3.注重质量,提升效益。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在保证粮改饲 种植面积和收贮任务完成的同时,更加注重收贮的质量,让粮改饲参与者特别是全株玉米青贮饲料使用者真正受益,提升项目实施成效。
4.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向饲用玉米种植面积大的乡镇和牛羊养殖多的乡镇倾斜,以畜定需、以养定种,确保生产的优质饲草销得出、用的掉、效益好。
5.种养结合,规模适度。把养殖场、专业化青贮饲草生产企业流转土地自种、订单生产等种养紧密结合的生产组织方式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协调推进适度规模种养,同步提升优质饲草品质和种养效益。
(三)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全县种植结构调整,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品种专业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5年全县计划完成收贮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3.5万亩,计划完成收贮量为12.25万吨。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
在全县18乡镇选择适宜饲用玉米种植、牛羊养殖优势突出的区域,全面开展粮改饲工作。扶持一批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场,通过以养促种、种养结合、机械化种收等方式,扩大饲用饲料玉米种植面积,实现适度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集约化发展,推动粮改饲工作与产业兴旺有效衔接。
(二)实施内容
种植品种:以金凯3号、大京九、豫中育99、东单13号等品种的青贮玉米为主,部分乡镇适量种植苜蓿、饲用燕麦和高粱等优质饲草。
补助对象:全县范围内的规模化牛羊等草食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等生产经营主体。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收贮环节补助,包括饲用全株玉米青贮、饲用高粱青贮、苜蓿干草和燕麦干草收贮环节补助。
补助标准:2025年粮改饲项目补助资金427万元用于全株青贮玉米和苜蓿干草等优质饲草收贮补助。全县实行统一的补助标准,青贮补助34.85元/吨(每亩补贴不高于122元),按照每立方米全株青贮0.8吨计算,每立方米补助27.88元;干草每吨补助40元,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额度以县级验收结果为准,补助资金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通过财政直接拨付发放。
三、实施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县畜牧中心会同县财政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粮改饲面积任务,结合全县牛羊养殖、饲草加工等生产发展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主体、补助标准、工作要求、补助方式、验收考核、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将项目实施方案在政府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时逐级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审核、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后实施。
(二)明确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为规模化牛羊等草食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户)等生产经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应有银行账户(号)或“社保卡”,应有与收贮量相适应的青贮设备设施,有流转自种、协议种植、订单收购的饲草来源,具备与收贮量相对应的青贮设备设施,收贮主体以近2年100%完成收贮任务的主体为主。按照自下而上、自愿申请的原则,由项目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申报,各乡镇汇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清水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县畜牧中心经现场勘查各养殖场及企业全株青贮设施设备情况,根据省上下达目标任务,确定各养殖场(户)全株青贮规模,分解目标任务,县畜牧中心与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明确各实施主体完成全株青贮数量、全株青贮种植面积、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组织项目实施主体与种植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收购全株青贮的数量、收购价格、种植面积等。
(三)技术指导培训
各乡镇人民政府将粮改饲工作作为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牛羊产业的配套项目,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养殖场(合作社、户)、青贮玉米收贮企业家喻户晓,从思想认识、设施设备等方面做好全株玉米青贮准备工作。同时,安排专人做好本乡镇开展玉米青贮的养殖场(合作社、户)、青贮玉米收贮企业青贮设施设备的摸底统计工作。按照方案要求,项目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督促落实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完善青贮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全株青贮收获机械设备等,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并经常性深入场户开展青贮玉米收割、青贮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青贮质量。
(四)组织现场验收
项目实施主体收贮结束后,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粮改饲项目验收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测算等方式,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任务完成情况逐户开展自验,待自验完成后,对自验结果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畜牧中心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清水县2025年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组成县级验收组,到各乡镇项目实施主体现场进行验收,采取查看收储台账、影像资料、现场测量等方式,及时核实补助对象全株青贮玉米完成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按照现场验收数据填写验收表,并由实施主体和验收组人员共同签字确认验收结果,最终核定全株玉米青贮量。
(五)规范资金拨付
采取“先收贮后补助”的方式发放补助资金。县级检查验收后,最终核定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补助额度等无误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按项目补助标准兑现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将收贮花名册、全株玉米收购合同、订单式收购管理台账、目标责任书等有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所有资料一式二份,补贴对象一份,县畜牧中心一份。
(六)开展自评自查
为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并取得实效,按照《甘肃省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要求,项目完成后,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对照评价指标内容和评分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和自评打分,及时向省、市主管部门上报《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证明材料和自评报告,并在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情况。
四、进度安排
2025年6月上旬,摸底调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制定《清水县2025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畜牧兽医局审核。
2025年6月下旬,大力宣传粮改饲工作,与各实施主体签订粮改饲项目目标任务书,指导实施主体与种植青贮玉米的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签订收购合同。
2025年7月,开展全株玉米青贮技术培训,指导加强青贮玉米的田间管理,并指导项目实施主体维修完善青贮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青贮机械设备,做好青贮前期准备工作。
2025年8-10月,抢抓全株玉米青贮的最佳时节,积极组织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指导开展青贮工作,同时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机械、用电、用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县畜牧中心于9月1日开始对各乡镇收贮进展情况进行周调度。
2025年11月,开展乡镇自验和县级验收,确定补贴数量、补贴标准、补贴额度,验收结果公示后报请县财政局按照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完善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组织实施主体采样送检,开展玉米青贮质量品鉴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粮改饲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任务目标,我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水县2025年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县畜牧中心成立技术服务小组,负责指导全株青贮玉米种植、政策宣传、收贮加工、牛羊饲养管理等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确保收贮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乡镇落实粮改饲工作主体责任,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专项实施计划,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落实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管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粮改饲玉米种植规划,组织农技人员作好种植技术培训、指导。县审计局负责对粮改饲专项资金的审计及跟踪问效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督促整改。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全县粮改饲收贮环节的工作推进及督查,负责收贮任务的核验及补助资金发放,对乡镇畜牧技术干部及制作青贮玉米的养殖场(户)、青贮玉米收贮企业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项目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自验工作。各部门共同协作,确保粮改饲项目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保质保量完成收贮任务,发挥项目效益。
(二)强化项目管理
按照“受益对象明确、贮存地点清楚、收贮数量准确、款物台账详细”的原则,切实加强粮改饲项目监管,规范做好政策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实施封闭管理,专款专用,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和审计监督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全面调度饲草种植面积、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生产方式等数据信息,收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进度数据。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实施方案、摸底申报资料、检查核验资料、公示材料、资金发放以及项目实施图像视频等文件资料,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
(三)坚持抓点示范
各乡镇按照因地制宜、种养结合的原则,建立2-3个集中连片示范点,集成推广优良专用品种、地膜覆盖、机播机收、机械化包裹青贮、堆贮等实用技术,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种植户”的模式,实现以种促养、种养共赢,推动我县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提升青贮质量
县畜牧中心和各乡镇要抓好粮改饲技术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等方式,分期对收贮主体全覆盖进行技术培训。收贮期间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主体一对一进行现场指导,准确把握青贮收获时间和标准化制作流程、要点,推广使用青贮添加剂,确保青贮质量。引导项目实施主体配套高效收贮设备,有条件的乡镇,特别是郭川、金集、土门、黄门和白沙等乡镇在青贮期间组建青贮收割队,缩短青贮时间,避免因雨天影响青贮进度和青贮质量。项目完成后,县畜牧中心要组织项目技术人员对窖贮玉米和裹包青贮玉米开展全株青贮玉米质量品鉴活动,并将品鉴结果作为今后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来年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县政府将把粮改饲纳入乡镇、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中,作为年终畜牧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实施绩效评价
按照《甘肃省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按时上报《粮改饲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证明材料和自评报告,并在农业农村部粮改饲试点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完成情况。
(六)加大宣传力度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畜牧中心和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利用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单、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及现场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粮改饲项目的重大意义、政策内容、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使县域内规模化牛羊等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农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均能准确掌握扶持政策,帮助收贮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增强其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该项政策规范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