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清农领办发〔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了《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长期。现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问题,请来电向清水县农业农村局、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反映,联系电话:0938-7151249、0938-7151370。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7日
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清农领办发〔2025〕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县汉麻种植工作,充分发掘当地汉麻种植的传统优势。按照“优布局、扩规模、提质量、树品牌”的产业发展总体思路,突出“名、特、优”等特色,以提升特色产业种植水平、做优特色产业品质、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积极扶持农户发展汉麻等特色种植业,提高种植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内容
全县扶持种植汉麻43185.4亩,其中:监测对象和脱贫户927户种植汉麻6316.5亩,一般户脱贫759户种植汉麻8401.3亩,有3992户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83个,种植汉麻28467.6亩(种植面积详见附表1)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一)补助对象
对全县有意愿发展种植产业的监测对象、脱贫户、一般农户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奖补,奖补面积具体以县级部门实际验收为准。
(二)补助范围
永清镇、红堡镇、白驼镇、白沙镇、王河镇、远门镇、土门镇、草川铺镇、黄门镇、新城乡、秦亭镇、山门镇、郭川镇13乡镇。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监测对象和脱贫户300元/亩,一般农户200元/亩,村集体经济组织150元/亩,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直接将资金拨付至农户社保卡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存账户。同一地块、同一产业只能享受一个产业扶持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助方式:采取先种后补的形式,对符合项目要求种植汉麻的种植主体通过乡镇自验、县级复验后进行补贴,充分调动农户种植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加产业收入。
四、资金规模和来源
该项目预计总投资392.2627万元,全部为清水县2025年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06.1468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86.1159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镇村申报阶段。经种植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村委会提出种植意愿后,各村组织村干部及驻村乡镇干部开展调查摸底,统计汇总后向乡镇申报。乡镇讨论研究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
(二)田间实施阶段。县农业农村局下派技术人员配合乡镇及村组督促农户落实项目建设内容,乡镇及村组主要负责面积的落实,农技人员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包括整地施肥、品种选择、适期播种及田间管理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乡镇自验阶段。汉麻出苗后,乡镇组织乡、村两级干部组成乡镇自验组,深入田间地头,在项目实施区域逐村逐户逐地块开展乡镇自验,自验结束后,乡镇、行政村要对项目实施完成及资金补助情况等进行逐级公示。公示结束后,将项目自验情况的报告及项目自验汇总表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并申请县级抽验。
(四)县级验收阶段。县农业农村局向县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申请县级验收的报告,县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县财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深入田间地头进行面积核验,县级验收面积将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
(五)资金拨付阶段。县级验收结束后,乡镇按照县级验收最终结果,上报申请拨付项目资金的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一次性直接拨付到农户“社保卡”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存账户。
六、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通过落实精准帮扶措施,进一步减轻了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产业的资金投入压力,同时激发种植户内生动力,增强自主发展能力,激励其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实现产业收入稳定增长,达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的。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清水县汉麻种植工作行政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在农业农村局设立行政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管理工作,在县农技推广站设立技术指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主推技术的确定、主导品种选择及田间技术指导工作,并在关键的农时季节,技术人员深入村组、田间地头积极开展技术培训,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村委会宣传栏及微信群等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奖补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加强项目监督。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在申报和验收阶段实行分级公示制度,及时公开奖补程序、奖补对象、奖补标准、补贴资金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天数,并保存方案、影像等资料备查,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办法,严格资金支出范围,项目实施后,及时开展乡镇自验和县级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面积按照补助标准直接补贴给各种植主体,确保奖补资金足额落实到种植主体,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最大效益。
(五)强化责任追究。坚持“谁用资金谁负责”的原则,财政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对项目的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各乡镇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虚报瞒报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1: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面积计划表
附件2: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行政领导小组
附件2: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技术指导小组
附件1:
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面积计划表
乡镇 | 监测户和脱贫户种植面积(亩) | 一般农户种植面积(亩) | 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种植面(亩) | 合计 |
红堡镇 | 24 | 400 | 424 | |
白沙镇 | 2194.5 | 1441.5 | 1940 | 5576 |
王河镇 | 300 | 1700 | 2000 | |
远门镇 | 17 | 17 | ||
土门镇 | 166 | 121 | 505 | 792 |
草川铺镇 | 70 | 170 | 260 | 500 |
黄门镇 | 306 | 500 | 1154 | 1960 |
新城乡 | 210 | 800 | 960 | 1970 |
秦亭镇 | 2072 | 4458 | 18610 | 25140 |
山门镇 | 957 | 436 | 1777 | 3170 |
永清镇 | 374.8 | 31.6 | 406.4 | |
白驼镇 | 100 | 1100 | 1200 | |
郭川镇 | 30 | 30 | ||
合计 | 6316.5 | 8401.3 | 28467.6 | 43185.4 |
附件2
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行政领导小组
组 长:王爱民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局长
副组长:刘青山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成 员:高晓云 清水县永清镇镇长
赵文魁 清水县白沙镇镇长
成治华 清水县红堡镇镇长
王 文 清水县白驼镇镇长
陈 强 清水县王河镇镇长
王 鹏 清水县远门镇镇长
杜彦奎 清水县土门镇镇长
马慧诚 清水县郭川镇镇长
桑鑫蕊 清水县黄门镇镇长
左 丹 清水县草川铺镇镇长
张怀民 清水县秦亭镇镇长
马 强 清水县山门镇镇长
刘鹏军 清水县新城乡乡长
汪世昌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汪世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附件3
清水县2025年汉麻种植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汪世昌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站长 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杨杰斌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正科级干部
成 员:纪粉霞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推广研究员
申三保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刘志红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工程师
王晓娟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蒲利民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张慧芳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杨振波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史苹香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袁 杰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工程师
陈晓军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宋延芳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李 玮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纪 平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艺师
毛桂芳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工程师
窦莉莉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助理农艺师
张育霞 清水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助理农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