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nongye/2025-00175
  • 发布机构:农业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清水县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清水县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推动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现技能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全县脱贫家庭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符合条件的公办、民办、企业办学学校(院)学生,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

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每人每学年补助3000元,资金分春秋两季补助,每学期补助1500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监管,通过社保卡发放到人,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在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培训补助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相关教育资助政策。

(三)补助年限

脱贫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每年均可申请补助资金,享受扶持助学补助。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第一次得到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稳定消除风险,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持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四)补助条件

1.补助对象必须为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家庭)成员。监测帮扶对象风险稳定消除后,该户可继续享受“雨露计划”政策。

2.补助对象必须为在校学生,能够提供在校证明。

3.补助对象必须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

4.补助对象必须在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进行了标注。对未标注、但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需进行人工比对校验并按程序纳入补助范围,确保符合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条件学生应补尽补。

二、工作流程

1.摸底识别对象。各乡镇要于春、秋季开学后,尽快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摸清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新成长劳动力底数,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通过摸底初步确定的2025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学生信息进行比对。对重复标注、信息不一致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工校正,不符合条件的进行剔除;对未标注体现,但符合补助条件的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进行人工比对校验并纳入补助范围。同时,对补助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结合政策规定认真进行人工审核校验。核准后分春秋两季形成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摸底花名册,报农业农村局监测帮扶股。

2.公告公示监督。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摸底花名册审核确认后,及时反馈给各乡镇。各乡镇要在本乡镇和拟补助人员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接受村民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学生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县、乡镇、村、就读学校、学历层次、补助标准。建立健全处理公示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台账,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对群众投诉、举报补助对象资格不符、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要及时反馈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实处理。

3.补助对象上报。各乡镇对公示无异议的2025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及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包括:乡镇申请报告、雨露计划培训资金补助花名册、公示照片补助对象在校证明、学籍证明PDF扫描件或图片格式文件,乡镇和行政村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学籍证明纸质版原件资料备查

4.兑现补助资金。农业农村局根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及时报账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县信用联社通过惠民惠农系统直接打入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社保卡账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各乡镇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雨露计划+模块中,录入完善已获得雨露计划补助的相关信息。县农业农村局在年底督促各乡镇和行政村分级进行县、乡、村项目完成情况的公告

资金规模和来源

按照项目资金计划的规模,补助资金主要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为预计全县脱贫家庭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3100在校学生,每学期每人补助1500,涉及资金预计930万元

工作要求

1.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务必明确雨露计划工作目标,确定专人具体负责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严把摸底识别关、比对审核关、公告公示关、补助发放关、资金监管关,确保补助资金按期规范发放到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要认真学习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熟悉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操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强化监督管理。各乡镇要严格工作程序,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保证补助资金不漏发一人、不错发一人,对虚报冒领、私分、截留、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责。

3..做好跟踪服务。各乡镇要加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做到就业底数清、就业情况清。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专项行动,通过专场招聘会、校企对接、就业推进等方式,为雨露计划毕业生推荐合适的岗位、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雨露计划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监督电话:0938—7151249(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监督举报电话)

通讯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清路119号(县农业农村局)



                              清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