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安委发〔2022〕3号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
全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县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2〕65号)精神,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经县安委会同意,自即日起至11月下旬,对全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驻点包抓。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求,深刻吸取白银市景泰县泓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7·23”坍塌事故、兰州新区滨农科技有限公司“6·16”爆炸事故等事故教训,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包抓工作,督促乡镇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查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县级安全生产驻点包抓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安委会统筹组织,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时间步骤
从2022年9月1日起至11月下旬结束。
(一)安排部署(即日起至9月5日)。各包抓组对安全生产驻点包抓工作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确定督查行程安排,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包抓工作有序开展。8月30日前将各组安全生产督查包抓工作方案报县安委办备案。
(二)督导检查(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30日)。各包抓组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省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第九工作组反馈问题、市第五驻点包抓工作组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整改情况全程跟踪问效,并举一反三,对相似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切实做到上下联动、目标同向、步调一致,合力攻坚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交叉检查(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15日)。各包抓组交叉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互查互评,有针对性地找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不足,达到相互借鉴,共同提高的目的。交叉检查分组情况由安委办另行通知。
(四)集中整治(2022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各包抓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项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科学设计和整理集中整治台账,完成闭环管理。
(五)总结经验(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0日)。各包抓组认真总结包抓工作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乡镇、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11月15日前各包抓组将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各包抓组工作汇总后于11月18日前上报市安委办。
三、工作任务
(一)督导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重点督导是否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乡镇党委、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建立实施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两个清单”,部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及时明确职能交叉以及新业态风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追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职责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责任追究是否落实到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二)督查落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重点督查乡镇,部门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措施,是否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细化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不折不扣落实打非治违、违法转包整治等工作是否认真安排有效落实。
(三)督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考核等反馈问题隐患和省、市安委办“四不两直”诊断式督查发现问题隐患是否按照“五定”要求整改闭环。抽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是否按要求闭环整改,是否督促企业组织员工查找身边隐患,对发现隐患和对整改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四)督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重点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本辖区、部门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城镇燃气、自建房、危险化学品“百日攻坚”、工贸行业“百日清零”等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和矿山企业安全整治情况,督促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文化旅游、铁路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五)督查具体内容清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督查清单由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城镇燃气、自建房专项整治、建筑施工领域督查清单由县住建局提供;道路交通督查清单由县交警队提供;消防安全由消防队提供;重大建设项目、新能源、光伏发电督查清单由县发改局提供;特种设备、醇基燃料使用督查清单由县市场监管局提供。
(六)发现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将督导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归纳总结,提出改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比较突出且影响全局、涉及长远的问题,要拿出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或制度办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包抓组要站在全县安全发展的高度,带队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扛责在肩,深入一线、真查实督,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包抓乡镇,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真实情况,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严格督导检查。县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驻点包抓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包抓组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予以督办落实。各包抓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工作任务和措施。围绕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和事故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开展督导检查。车辆由各组长单位保障。
(三)严肃作风纪律。各包抓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人员管理,落实有关纪律、作风及自身安全要求,从严从实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完成好驻点包抓任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抽调人员管理。
(四)及时总结报告。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各包抓组工作,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各包抓组将工作方案于8月3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组将每周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上报县安委办,在驻点包抓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工作总结。
电话:7151517(兼传真)邮箱:qsxawb@126.com
附件:1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工作分组安排
2.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督查企业安全隐患交办单
3.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督查乡镇安全隐患交办单
附件1
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督查工作分组安排
第一工作组:
组 长:叶小年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成 员:尚 昕 县住建局干部
王玉生 县发改局干部
督查包抓乡镇:永清镇 草川铺镇 丰望乡 陇东镇 山门镇 秦亭镇
(车辆由督查乡镇保障)
第二工作组:
组 长:刘世吉 县政协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庄 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科员
姚东升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秩序中队队长
督查包抓乡镇:白沙镇 红堡镇 黄门镇 新城乡 松树镇 王河镇
(车辆由督查乡镇保障)
第三工作组:
组 长:王少华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监察司法民侨工委主任
成 员:张卫东 县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翟嘉明 县消防队消防员
督查包抓乡镇:金集镇 郭川镇 贾川乡 土门镇 远门镇 白驼镇
(车辆由督查乡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