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安办发〔2024〕33号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全县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县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全县冬季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一)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结束)。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和公路工程建设安全;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安全;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局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安全;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安全;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民爆行业安全;教育局负责校园安全;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安全;发改局负责光伏发电企业、新能源企业安全;文旅局负责文化旅游、星级酒店安全(含新兴旅游项目安全);商务局负责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安全;人社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就业帮扶车间(工厂)等安全;财政局负责县属企业安全;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机安全;国网清水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安全;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各企业生产安全;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群众冬季安全防护和自救常识的普及和宣传;各乡镇负责冬季煤烟等一氧化碳中毒安全(以上各行业领域安全均需各乡镇配合负责)。其余单位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开展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结束)。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县安委办加强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适时派出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
二、防范重点
(一)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客运企业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车辆动态监控情况;开展易积雪结冰、团雾多发路段及临水临崖、公路隧道出入口排查整治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准备;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监管,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行为等情况;各乡镇道路交通劝导、路面巡逻、集中统一行动和检查执法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各乡镇、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全面落实省森防指制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8311”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防灭火应急预案,联合深入开展打击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做好防灭火物资、装备、队伍等应急准备,加大防灭火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及信息报送(各乡镇、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负责)。
(三)消防。紧盯高层建筑、商场超市、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医院、学校、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 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缺失、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队牵头,各乡镇、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旅局、教育局、卫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加强开工矿山项目全过程监管,防止超负荷违规组织生产;开展露天矿山边坡塌陷集中治理,全面排查整治超层越界开采、隐蔽工作面开采、不按设计施工、乱采乱挖、以建代采、私采偷挖等行为(相关乡镇、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负责)。
(五)危险化学品。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严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排查整治,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等情况(相关乡镇、应急管理局负责)。
(六)建筑施工。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维护保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识别和管理情况;现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停工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对已完工程越冬维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落实情况(住建局负责)。
(七)燃气。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冬季群众取暖等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情况(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八)工贸。开展安全防范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健全,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落实等情况(相关乡镇、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部门负责)。
(九)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相关乡镇、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教育。重点检查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等方面。检查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校外培训机构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治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各乡镇、教育局负责)。
(十一)文旅。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景区电瓶车、玻璃栈道、区间车、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管理情况;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情况;各类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应急准备等情况(相关乡镇、文旅局负责)。
(十二)民爆品。重点检查民爆物品销售、储存、使用等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存在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乡镇、工信局、公安局负责)。
(十三)社会福利机构。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维护情况;存放易燃易爆物、堵塞消防通道、建筑材料防火等级不达标情况;排查整治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供暖设施设备、燃气设备等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安全隐患等情况(相关乡镇、民政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防范工作,迅速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强化保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亲自检查,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问题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复核验收,确保问题隐患彻底整改,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广泛宣传教育。强化公益宣传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兴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冬季安全防范知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周五前将隐患排查台账报县安委会办公室,2025年1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电话:4904923
邮箱:qsxa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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