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安委发〔2025〕4号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印发《清水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清水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10月31日
清水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结合2025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围绕县安委会统一领导、各专委会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深入推动“党政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地见效,巩固拓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成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通过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加快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督查安排
(一)组织机构
本次督查工作在县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能源、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住建、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学校、矿山等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具体实施分行业领域督查,各专委会牵头部门联合成员单位组建督查组,由对应行业领域分管副县长担任督查组长,全面负责本领域督查工作统筹协调。
(二)督查范围
覆盖全县9个专委会对应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包括:
1.能源领域。由县发改局牵头的能源安全专委会负责,涵盖煤炭、电力、油气长输管道、新能源等企业。
2.危险化学品领域。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委会负责,涵盖危险化学品(加油站)、烟花爆竹、醇基燃料等企业。
3.道路交通领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联合牵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负责,涵盖客运货运企业、公路桥梁、道路运输、车辆管控、道路设施等。
4.住建领域。由县住建局牵头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委会负责,涵盖建筑施工工地、城镇燃气、市政设施、农村住房建设、建筑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等。
5.消防领域。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联合牵头的消防安全专委会负责,涵盖人员密集场所(商场、酒店、医院、学校)、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仓储物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
6.特种设备领域。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的特种设备安全专委会负责,涵盖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
7.文化旅游领域。由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牵头的文化旅游安全专委会负责,涵盖景区景点、网吧、KTV、旅行社、博物馆、文化场馆等。
8.学校领域。由县教育局牵头的学校安全专委会负责,涵盖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校园设施、食品安全、职业技校等。
9.矿山领域。由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联合牵头的矿山安全专委会负责,涵盖非煤矿山企业等。
(三)时间安排
1.集中排查阶段(11月3日-11月9日)。各专委会根据本方案要求,在对应分管副县长领导下,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于11月9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局)备案。
2.集中整改阶段(11月10日-11月16日)。对各专委会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
3.核查验收阶段(11月17日-11月23日)。各专委会组织验收组,对照《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逐项核查整改情况。对整改合格的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置,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11月23日前,各专委会将核查验收结果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当前正值全年各项工作收官冲刺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赶工期、赶进度现象突出,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风险增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专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扛起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督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聚焦重点环节,提升检查实效。各专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检查方案,突出对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现场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严格执行“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隐患彻底消除。同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切实提升检查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依法治安,规范执法行为。要坚持依法治安,对督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措施。
(四)规范信息报送,严明工作纪律。各专委会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督查情况的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于11月25日前将督查总结报告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局)。报告要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准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督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轻车简从,务实高效,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附件:清水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意见反馈表
附件
清水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意见反馈表
被检查单位 |
| 专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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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时间 | 年 月 日 | |||
清水县 专业委员会对你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问题反馈如下:
请你单位对以上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于 年 月 日前书面报 专业委员会。 | ||||
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督查组签字:
年 月 日 | |||
清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