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兰州新区统计局:
为做好2021年四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料应用
(一)行政资料应用。根据《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要求,及时获取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信息,并维护更新名录库。
(二)统计资料应用。一是定期利用规上调查单位统计数据维护更新名录库。如发现需要更新除人员、经济指标外的其他属性指标信息,于2022年1月10日前市级将修改信息汇总后通过资源管理系统报送给联系人,确保名录库基础指标信息的时效性。二是根据本地区数据质量情况,自行联系专业科室获取“四下”样本单位抽样调查结果维护更新名录库。三是利用其他统计资料维护更新名录库。
二、基层数据(MLK101-1、MLK101-2)
(一)审核差错核实
2021年四季度重点关注的审核条件在【数据审核-全部审核-首要更正审核结果-2021年四季度数据审核】节点下查看。对于实际情况与填报信息不符的,请及时核实并修改;对于实际情况与审核条件冲突的,填写备注说明(应说明清楚经核实此单位实际情况如何,下同)。
跨市州重码、重名单位、法产关联单位,由市级人员负责及时与对方共同核实;对于实际情况确实为重码、重名、“孤儿”产业的,填写备注或批注说明。跨省重复由市级报省级处理。
(二)专项核实
除审核条件报告的数据质量问题以外,本次审核工作专项核实以下内容:
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审核清理工作中,未填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占在库单位比例超过1%的市州,需要进一步推进本地区基本单位名录库专项审核清理工作。对使用临时代码的单位进行清理,对符合剔除条件的临时码单位开展临时码回收工作。
由于基层数据通过日志在夜间自动上报国家,请于1月28日17:00前完成全部基层数据的核实、改错及剔重工作。及时排查,确保29日—30日期间不出现新增错误。
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各地区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部署,灵活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三、数据质量综合评估
各地区要确保名录库数据质量,对名录信息的总量和结构进行分析和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并于1月30日17:00前通过资源管理系统上报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评估报告。需要注意,数据质量报告中不应仅做描述性统计,要通过比较、分析等各种方式明确评价出数据质量各维度的优劣。
联 系 人:王建栋 安辉
联系电话:0931-885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