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兰州新区统计局,省局各相关处室:
《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国统字〔2021〕134号)已印发。为适应新管理办法有效实施,进一步细化调查方法、维护流程、质量控制和使用要求等,国家统计局起草了《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并于2月16日12:00前将意见通过资源管理器进行反馈。
联系人:王建栋 联系电话:0931-8856500
附件:《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统计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