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统计局,兰州新区统计局:
根据《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为做好2021年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101-2表)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企业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24时。市级审核验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是各专业年报的头表,其数据质量直接影响专业年报各类分组数据的准确性,各级名录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年报数据审核工作,严把质量关。
(二)加强审核。一是及时修改报表差错。市级审核验收结束时,应确保所有正常经营单位的表内审核无准强制性差错,核实性差错应由企业端填写真实合理的情况说明,不能简单填写“核实无误”“已核实”等内容。二是加强多产业法人单位情况审核。要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法产关系信息和上年(2020年)年报法产相关数据,核实多产法人单位和多产法人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数量的完整性。三是重点审核主要属性指标。利用市场监管部门信息比对核实企业运营状态、登记注册类型、机构类型、成立时间等信息的准确性,加强填写“9其他”选项指标的审核。四是加强关联指标间逻辑审核。根据表内指标关联关系,审核指标间内在逻辑,对填报有矛盾的指标及时下发查询,督促核实改错。五是完成国家下发的查询差错修改。六是确保调查表填报完整,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等均需填写完整。严格按照工作时间要求,及时完成国家下发的各类差错清单和查询模板中的错误修改。
(三)特殊情况处理。针对年报报送过程中新发现的注(吊)销或停(歇)业单位,市级名录主管机构负责收集名单,经与相关专业处共同认定后,填报《新发现异常单位汇总表》,于3月31日前,通过资源管理器报至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并及时与联系人确认是否上传成功。省局普查中心将汇总两类单位报国家做统一处理。
三、工作总结
各地在年报审核验收过程中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从审核差错情况说明、工作亮点、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梳理。4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总结通过资源管理器报送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联系人:于 斌 电 话:0931-8856328
蒲彦峰 电 话:0931-8856527
锁仁杰电 话:0931-8856500
甘肃省统计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