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tongjiju/2023-00072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研发填报资格实地核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州统计局:

为落实年报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研发数据填报基础,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研发填报资格实地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统计局决定开展2022年企业研发填报资格实地核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文件通知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数据质量管控的政治属性。

(二)各地区应严肃认真开展资格核实工作,统筹规划工作安排,深度参与本地区实地核实工作,坚决杜绝仅扮演“二传手”角色,对交由区、县统计机构实地核实的企业,市级统计机构要做好业务指导和工作检查,确保上下工作要求统一、工作质量一致,核实台账反馈省局前要进行严格把关。

(三)各地区按照省局下发的核实台账清单认真组织开展核实工作,核实台账应根据实地核实情况填写,经分管领导审定后上报省局。

(四)省局将视工作进度,选取部分地区直接参与现场核实工作或对已核实企业进行复查。

二、核实内容

本次下发的核实台账包括三部分:一是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所在地、组织机构代码和名称等基本属性资料。二是核实企业研发条件,包括企业专职研发人员、场所和设备、企业填报研发报表依据等,并简要描述企业使用何种财务软件和研究开发会计科目设立归集方法。实地核实工作结束后,须由参与实地核实的统计机构对企业是否具备填报研发报表资格等情况作出判定,市级统计机构最终把关。三是工作情况记录,主要包括统计机构参与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注意:台账中收集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仅供各级统计机构参考使用,均不得向外部门或直接向其他企业提供。

三、成果应用

(一)经统计部门实地核实判定为无研发填报资格的企业不得填报研究开发相关指标,坚决杜绝“无中生有”情况发生。

(二)本次核实工作将作为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参考。

四、上报要求

(一)本次核实台账已通过资源管理器下发。各地区应于12月25日前,将核实结果通过资源管理器报送至省局社科处。

(二)各地区应严格按照省局下发资格核实台账内容进行现场核实、报送,不得删减条目、指标或调整台账格式。

(三)省局下发的核实台账仅供各地区核查人员内部使用,严禁向外单位提供或直接下发至企业。核查过程中获取的企业原始资料需妥善保存,防止泄露企业信息。

五、其他

(一)各地区在开展实地核实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地区防疫工作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和统计工作灵活有序开展,保持防控意识不松懈。

(二)各地区上报核实台账后,省局将抽取部分企业就核实情况与企业联系人进一步沟通,请各地区确保相关人员信息的真实准确。

联系人:吴志华,0931-8856064、18709424105。


甘肃省统计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