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统计局,兰州新区统计局,甘肃矿区统计局:
2023年道路能源消费调查由久其程序报送改为联网直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做好车辆调查任务分派
开展调查工作前,按照各市、州调查车辆样本总数,做好车辆调查任务分派。各市、州根据车辆抽样情况将调查任务分派到县区。
(二)开展线下调查和数据代录工作
各市、州根据实际开展线下调查后,由各县区统计局根据调查数据在联网直报平台填报“载客汽车能源消费”(D102表)和“载货汽车能源消费”(D103表)。
(三)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和汇总
各市、州要进一步加强数据审核力度,提高数据质量。特别是对审核异常的车辆信息,及时与车主进一步核实。在数据验收后,根据汇总表对各市、州能源消费情况进行汇总,并与上年汇总情况进行比对,对波动大的指标进行必要说明。
二、上报时间
2023年道路能源消费调查联网直报平台开网填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0点,填报截止时间为3月5日17:00,市、州级审核验收开始时间为3月6日,截止时间为3月15日。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各市、州将车辆汇总表以及与上年数据比对情况、说明和总结报送至资源管理器服务业统计处张贺冬名下。其中,上述材料均按照市州+文件名方式进行命名。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四、联系人:张贺冬;联系电话:0931-8856273
甘肃省统计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