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tongjiju/2023-00075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关于集中报批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有关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报表集中报批工作,结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22〕90号)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报表制度报批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局机关各有关专业处、中心拟新建的统计调查项目。指我省单独建立,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建立的普查项目、常规统计调查项目、专项统计调查项目、试点项目。

对国家局2022年年报和2023年定报制度要做调整的项目。包括对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包括常规、专项、普查等各种形式)的指标、表式、内容、调查范围、调查频率等调整后的统计调查项目。

二、调查项目申请材料

1.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报材料包括新增(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委托调查委托书、新建重要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表可行性测试评估表、统计调查制度(方案)等内容。

2.制度修订具体内容中应明确调整报表数量和名称,新增或减少指标的指标内容。调整国家制度的,修订内容要对照本年度国家统计制度内容逐项填写;继续执行的地方调查制度,修订内容要对照上年度制度内容逐项填写。

3.《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制度说明或调查方案、报表目录、调查表式、指标解释和统计填报目录等。

三、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

1.各专业处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统计年报和2023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的通知》(国统字〔2022〕90号)要求,对照国家局各专业司发布的最新制度,及时对本专业年定报中调查指标、口径、范围、频率等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3.请各相关专业处于12月30日前将拟申报的制度,包含《新增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申请书》,以及拟审批的报表制度(包括纸介质份和电子版)报统计设计管理处。

人:成黎

联系电话:6227(内线)


甘肃省统计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