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兰州新区统计局:
为做好2022年二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料应用
(一)行政资料应用。各地根据《全国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要求,及时获取本级机构编制、民政等部门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信息,并维护更新名录库。
(二)统计资料应用。一是定期利用规上调查单位统计数据维护更新名录库。二是根据本地数据质量情况,自行组织“四下”样本单位抽样调查结果维护更新名录库。三是利用其他统计资料维护更新名录库。
二、基层数据(MLK101-1、MLK101-2)
2022年二季度重点关注的审核条件在【数据审核-全部审核-首要更正审核结果-2022年二季度数据审核】节点下查看。对于实际情况与填报信息不符的,及时核实并修改;对于实际情况与审核条件冲突的,在法人/产业单位表“红色气泡”中对实际情况进行备注。跨省重码或重名的,由省级反馈各地核实,情况属实的在法人/产业单位表“蓝色气泡”中填写详细情况的批注。
请各地结合当地疫情防控部署,灵活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于7月31日17:00前完成全部基层数据的核实、改错及剔重工作。各地需加强对部门数据的使用,积极维护名录库待核实单位信息,为“五经普”打好基础。
三、数据质量综合评估
各地要确保名录库数据质量,对名录信息的总量和结构进行分析和评估(报告模板见附件),并于8月1日17:00前通过内网资源管理系统上报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评估报告。需要注意,数据质量报告中不应仅做描述性统计,要通过比较、分析等各种方式明确评价出数据质量各维度的优劣。
联 系 人:王建栋 锁仁杰
附件: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评估报告(模板)
甘肃省统计局
2022年6月30日
信息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