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处(局、室、中心):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甘司发〔2022〕146号)通知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局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处(局、室、中心)要及时认真传达学习《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组织开展好学法考试工作。
二、各处(局、室、中心)要认真按照通知中学法考试对象、学习考试时间及方式、学习考试内容、学习考试设置、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学法考试工作落实。
三、各处(局、室、中心)请于12月15日前,以处为单位将学法考试合格证交统计执法监督局,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6043,房间号1915。
统计执法监督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