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统发〔2020〕 47号
清水县统计局
关于申请设立清水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普查员
公益性岗位的请示
县人社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9〕60号)精神,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县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质量,解决城区普查对象复杂、普查业务内容繁多、技术要求严格、填报数据难度大的问题,我局在全县未就业的3000多名大学毕业生中择优选聘城区人口普查员80名,聘用时间自10月11日开始,12月10日结束,为期两个月。现申请贵局为普查员设立公益性岗位,一方面解决未就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提高普查员的工资待遇,确保他们安心投入普查工作,圆满完成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任务。
特此申请
清水县统计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