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有效防范应对地震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天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水市地震应急预案》《清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在处置突发地震事件中的职责,实行以块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在监测、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中,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 管理,努力提高地震应急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反应及时、处置
果断、保障有力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在发生有影响或破坏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及与之相关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1.统计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爱民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 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纪世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星梅 办公室主任
2.统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震情灾情,向县委、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实施应急措施的建议;制定紧急状态保障社会基本生活和经济运行的对策;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应急期间基本生活用品、医药用品重要原材料的有效供应。落实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统计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王星梅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分工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三、应急响应及工作措施
(一)地震预警期间应急措施
1.接到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地震预警信息后,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防震和防震减灾工作。
2.按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办公室迅速通知机关各股室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3.实行地震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局领导和所有干部职工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
4.提前畅通办公楼消防通道,为撤离人员和实施救治提供方便。
5.各股室要立即采取措施做好重要档案(资料)的安全存放,并增强信息系统设备和网络的抗震能力。
(二)地震发生期间应急措施
1.有强烈震感时,机关办公楼内人员应就近避震(办公桌下、承重墙角等位置),待震感消失后,办公室要迅速组织机关人员沿安全通道(楼梯)快速撤离办公大楼,指引撤离人员到安全地带;各股室立刻清点人数,报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及时安排落实局机关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工作,实行办公楼重点管制,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3.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或通过电视、广播、网络了解震中、震级和地震范围,及时将地震信息报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局领导能迅速了解情况及时布置防震减灾工作。
(三)较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应急措施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按照县防震减灾指挥部的应急部署,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工作。
1.根据震情、灾情,研究确定防震减灾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成员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地震抢险救援工作。
2.迅速组建防震减灾突击队和后勤供给保障队,防震减灾突击队主要以各股室男职工组成,在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被压埋人员;抢救重要财产、重要档案;转移伤员、联系医疗救灾医治等。后勤供给保障队主要以各股室女职工组成,在局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局机关人员的疏散、安置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以及防震减灾饮用水、食品、药品的组织和分发工作,确保干部职工的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协调机关各股室统计地震灾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4.切实做好资金调度和管理,确保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善后工作
1.地震应急结束后,办公室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机关办公楼受损情况进行鉴定;
2.立即组织力量抢修办公楼水、电、通信网络等有关设施,尽快恢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3.及时收集、汇总地震受灾情况,预知局机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形成总结报告报县政府;
4.研究部署灾后重建工作,继续做好善后安置、安抚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5.县政府宣布地震应急期结束时,局地震应急预案同时解除。
五、附则
地震灾害发生后,本预案由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长指示启动,若机构人员发生变化,则自动调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