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精神,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和《甘肃省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检查办法》要求,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安排,清水县统计局积极开展农业基础工作督导核查工作。
(一)强化指导督导,高位推动乡镇统计工作
一是制定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计部门关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要求,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七有八化”(有编制、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档案,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现代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做好统计站建设。
二是督导检查。围绕各阶段统计工作任务,县统计局每年深入乡镇检查指导统计工作。对乡镇统计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对好的做法充分肯定,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有力推动乡镇统计工作。
(二)狠抓基层基础,健全完善统计机构网络
阵地建设方面,全县18个乡镇均设有统计站,做到了有办公场所,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文件档案柜和专用电脑,接通互联网和统计内网。人员配备方面,各乡镇成立了农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各乡镇确定2名干部为统计员,各村确定1名统计人员,全县乡镇统计员共36名,村统计人员260名,各乡镇普遍形成了以统计站为核心、上联县统计局、下联村组和单位的统计工作网络。
(三)及时整理归档,力求统计台账资料规范
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统计资料保管制度》,实行统计资料专人专柜管理。统计档案资料分类上,分县级及县统计局资料,主要包括上级文件、简报、通知、年鉴资料等;乡镇级统计资料主要包括村级上报表、乡镇汇总表、乡镇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通知;村级统计资料主要包括各项专业统计调查表、汇总上报表等。统计档案归档管理上,由乡镇统计站负责,对统计站形成的统计资料,及时整理,按分类、按时间装订成册,登记台账,定期归档;同时建立了电子台账,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所有统计台账资料,确定专人专柜管理保存,管理员调整时及时移交;对一些有关保密资料,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进行特别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