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tongjiju/2024-00152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统计局“五举措”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4-08-06 信息来源: 刘韵佳 浏览次数:

清水县统计局“五举措”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清水县统计局  刘韵佳

为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优化提升,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清水县统计局通过“五项措施”,持续巩固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基础,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筑牢依法统计基石。紧抓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通过《统计法》进党校的常态化学习机制,全方位宣讲《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同时,强化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其更加认真、更加积极地落实统计调查工作。

二是聚焦能力提升,推动法治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抓好各级统计调查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到实处;持续优化统计执法队伍,加强对持证人员管理,逐步创新执法业务培训内容和形式,协调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执法检查活动,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执法队伍。

三是加强执法检查,保持统计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统计调查监督检查职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及时办理移交、举报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上级转办、群众举报、专业股室(队)提供、统计调查一体化监督平台监测等线索,对数据异常的企业,及时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持续保持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四是推动部门联动,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建立、健全和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证据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切实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和配合作用,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与此同时,健全并完善与发改、工信、商务、市场监督、税务、金融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制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共享的范围和深度。持续强化协调联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统计调查监督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措施落地见效。

五是坚持业务为重,提升专业人员素养。要求统计执法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文书制作规范、执法流程的新要求,在执法检查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熟悉统计调查专业知识和指标填报方法,以及各专业指标口径的新变化,熟练运用执法平台,掌握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与企业工作人员询问、沟通的技巧,为科学、高效、文明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提供保障。建立、健全和完善案卷交叉审理制度,着力提升案卷质量、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