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7月清水县限上商贸单位实现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情况分析
清水县统计局 王娟
1-7月,全县30户限上商贸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5亿元,同比增长20.7%,增速较1-6月下降2.3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提高7.2个百分点。
一、指标实现情况
1-7月全县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亿元,同比增长20.7%,居全市第三位(各县区累计增速依次为:张川26.1%,秦安25.5%,清水20.7%,武山19.2%,甘谷16.2%,秦州5.4%,麦积4.9%)。1-7月,批发业销售额0.73亿元,增长3.1%;零售业销售额3.04亿元,增长29.8%;住宿业营业额439.2万元,增长10.3%;餐饮业营业额0.35亿元,下降22%。
基本生活类商品销售良好,限额以上单位15类主要零售商品零售额全部实现正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8.5%、43.2%、42.1 %、46.8%和20.2%,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11.6个百分点;重点商品保持快速增长,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17.2%,拉动限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4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从1-7月限上单位的上报情况来看,零售业企业对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贡献率较大,贡献率为115.3%。总量占限上社零额的86.4%,拉动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3.9个百分点。说明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依靠零售业企业拉动。但是15户零售业企业中有9户是老企业,目前来看增长空间很小。尤其是商超类企业,增长空间更小。餐饮行业营业额下降幅度较大。1-7月,限上餐饮单位营业额下降的有8户(金水源下降17.9%,清河湾下降100%,梦华下降20.2%,君御下降30%,金都下降100%,佳宴下降65.9%,尚品休闲下降22.8%,东亭茶宴下降9.4%),营业额占全部限上餐饮业的65.6%,影响全县餐饮行业的增长速度,下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1个百分点。建议下个月加大对餐饮业企业的调度和指导。
(二)从四行业来看,住宿餐饮业营业额下降幅度较大。其中批发业销售额增速3.1%,正大药业增速-25.7%,下拉批发业20.7个百分点;零售业销售额增速29.8%,鑫友商贸增速-3.2,下拉零售业0.24个百分点;住宿业营业额增速10.3%,恒升酒店退库保留基数,下拉住宿业32.8个百分点;餐饮业营业额增速-22%,有8家企业负增长,下拉餐饮业28.2个百分点。
(三)在库企业规模小,对经济拉动支撑力不强。目前我县在库贸易限上调查单位共30户,其中小微企业28户,占比93%,规模总体较小,而小微企抗风险能力较小,对全县消费品市场发展的领头作用小,市场发展后劲不足。传统批零住餐企业占比大,经营分散,大型龙头企业数量偏少,传统在库企业增长空间不足,新入库企业增幅高但体量小。三是受网购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传统商贸企业客流减少,销售缓慢,盈利下降。
(四)消费分流明显。疫情以来,全县居民收入没有明显的增长,在保证教育、医疗和房贷等大额支出的基础上,居民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越来越趋于务实和理性,平均消费水平不如疫情前。同时随着各大电商平台等网络消费的渗透,线上消费对实体消费冲击巨大。从长远来看,消费重回快增长时代的动能依旧不足。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依托“互联网+”模式,打造以新时代新型消费热点和消费方式为主的企业经营模式,促进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一是积极对接现有的“主流媒体”等媒介,推介我县特色、提升知名度。二是搭建具有我县特色的智慧平台,整合全县人文、旅游、特产等特色资源,打造“一站式”消费体验,促进全县消费品市场发展。
(二)增加居民收入水平,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消费的增长需要收入增长作为支撑。一是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收入分配格局,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加强招商引资,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进而有效刺激消费市场。三是加强政策支持,为更多消费内容和场景提供合理精准支持。
(三)开展促销活动,拉动消费增长。持续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引导县内大型商超、酒店、美食城等大型企业,延长门店营业时间,紧抓人流量较大的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组织家具、家电、汽车等大宗消费品联合开展促销活动;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作用,利用抖音、快手等线上平台,通过线上秒杀、直播带货等方式开展农特产品促销;动员小商户发展夜间经济、地摊经济,激发夜间市场,进一步拉动消费增长。开展基本生活用品类促消费活动,留住消费者就地消费,减少消费外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