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henjiju/2022-00043
  • 发布机构: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市州党委 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2-05-1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切实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规范全省各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细则》,这是承上启下破解实践难题的有效举措。主要呈现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重点体现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细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明确全省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加强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

二是重点强化了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统筹协调。《细则》明确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省域内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要求各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强化对本地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细则》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切实增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权威性。

三是重点规范了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细则》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原则、内容、方式、要求、责任等5个方面共14条对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重点强调了督察督办是确保省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细则》明确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督察各市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同时明确了市州党委审计委员会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的追责情形,要求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范高效。

供 稿: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杜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