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审党组发〔2018〕5号
中共清水县审计局党组关于
成立“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
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清水县深入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法案>的通知》(县委发〔2018〕21号)精神,为推动我局“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马 鸣
副组长: 张顺禄 冯 军 董三强 邵彩霞 崔伟平
组 员: 王仲兰 伏永平 刘晓峰 王文博 张玉萍 王金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日常工作。邵彩霞兼任办公室主任,郭小兵、郭亚红为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领导,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举措,坚持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股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严明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和县委相关规定,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强化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
5.推进源头治理。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源头治理,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党内监督,执行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6.严格监督考核。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我局“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全面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2.根据“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总体部署,就贯彻落实“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有关工作提出实施意见。
3.对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及时做好我局“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新闻报道。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清水县审计局党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