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审计机关学习宣传新修订审计法
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指导督促全省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新修订《审计法》),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十四五”甘肃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促进全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进一步严格依法审计,全面忠实履行法定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学习宣传时间
2021年11月启动,2022年全面开展,并长期坚持。
二、学习宣传重点
(一)《审计法》修订的必要性。《审计法》施行20多年来,对于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审计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决策部署的需要,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职的需要。
(二)《审计法》修订的总体思路。本次修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要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宪法为依据,坚持实践探索与制度规范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权责相符。
(三)《审计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原《审计法》共54条,此次修订中,修改34条,增加7条,合并1条,修订后共60条。在保持原《审计法》框架结构和基本内容不变的基础上,新《审计法》主要修订了:一是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方面,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审计工作报告机制、审计经费保障机制、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报送机制,建立审计机关和军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二是在完善审计监督职责方面,明确对同级决算草案、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调整金融机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范围,完善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范围,明确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法律地位,明确审计机关可灵活选择全面审计和专项审计两种方式,注重发挥审计在防范化解风险中的作用。三是在优化审计监督手段方面,调整审计机关要求提供资料、审计机关检查权的范围,赋予审计机关获取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数据的权力,完善审计机关查询存款权。四是在规范审计监督行为方面,增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干预、插手有关活动的要求,及对工作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密要求和法律责任,防止审计机关要求被审计单位重复提供资料,优化审计机关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的审批程序,明确审计进行调查时不得少于2人,规范审计移送处理行为。五是在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面,明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规定各级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和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监督责任,健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运用机制,明确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法律责任。六是在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方面,明确审计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加强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监督,增强审计工作专业支撑。
三、主要措施
(一)举办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培训班。一是省审计厅在2021年底前视疫情态势,举办1期由市(州)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法规工作的负责同志、法规部门负责人及厅机关副处级实职以上人员参加的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培训班,邀请审计署法规司相关人员现场讲解修订内容,并同步视频转播至县级审计机关。二是全省审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将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内容贯穿到2022年各类培训中,确保新修订《审计法》深入人心。(牵头单位:法规审理处、人教处)
(二)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载体推送相关知识。一是充分运用电子屏、《甘肃审计》、微信公众号、钉钉群等宣传载体,定时推送有关新修订《审计法》的相关知识,学习宣传的做法、经验、信息等。二是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新修订《审计法》学习”专栏,专门刊载审计署有关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宣传的具体要求、《审计法》修订的相关内容及知识、全省审计机关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学习宣传的优秀视频资料等。三是全省审计机关鼓励广大审计人员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编撰有关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体会、心得、小视频等学习宣传信息,通过“屏、网、微、钉”等载体进行推送,提升全体审计人员学习宣传的参与度。四是2022年全省审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审计人员参加新修订《审计法》知识测试,督促审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积极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学习成效的考评工作。(牵头单位:法规审理处、办公室、审计科研培训中心、电子数据审计中心)
(三)修订审计工作管控制度机制。依据《审计法》修订的具体内容,结合审计署配套制度的修订及我省工作实际,对厅机关历年出台的审计管理、质量管控及相关工作机制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计法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管理之中。下级审计机关应将修订或新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报上一级审计机关备案。(牵头单位:法规审理处、综合管理处)
(四)多渠道多时机对新修订《审计法》进行宣传解读。全省审计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审计法》修订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加大对审计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要积极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工作座谈、实地查勘、调查了解、交换意见、反馈问题等时机,向被审计单位宣传新修订《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督促被审计单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积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管理处)
(五)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情况的考核评估。全省审计机关应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新修订《审计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工作各环节当中;结合中期、年终总结时机,对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查漏补缺;积极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的督促领导,确保新法在全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管理处、法规审理处)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新修订《审计法》深入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审计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有效破解了制约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为新时代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全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走在前、作表率,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审计法》,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把新修订《审计法》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省审计机关要主动落实好新修订《审计法》学习宣传贯彻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灵活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指导和督促全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的各项规定,恪守审计权力边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三)务求工作实效。全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主动创新、担当作为,在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新修订《审计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注重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防止形式主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新修订《审计法》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