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新阶段水利高
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
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持续发挥,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水
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推进工程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构建推动
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工程运行标准化管理体系,因地制宜,循序
渐进,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保障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
证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强化工程安全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建立健全运行
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22 年底前,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建立起水利工程标准化管
理制度标准体系,全面启动标准化管理工作;2025年底前,除
尚未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工程外,大中型水库全面实现标准化
管理,大中型水闸、泵站、灌区、调水工程和 3 级以上堤防等
基本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 年底前,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全面实
现标准化管理。
二、标准化管理要求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要落实管理主体
责任,执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和标准,充分利用信息平台
和管理工具,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能力,从工程状况、安
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水利
程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一)工程状况。
工程现状达到设计标准,无安全隐患;
主要建筑物和配套设施运行性态正常,运行参数满足现行规范
要求;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监测监控设
施设置合理、完好有效,满足掌握工程安全状况需要;工程外
观完好,管理范围环境整洁,标识标牌规范醒目。
(二)安全管理。
工程按规定注册登记,信息完善准确、
更新及时;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及时落实处理措施;工程管
与保护范围划定并公告,重要边界界桩齐全明显,无违章建
筑和危害工程安全活动;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分工
明确;防汛组织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善可行,防汛物料管理
规范,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落实。
(三)运行管护。
工程巡视检查、监测监控、操作运用、
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管护工作制度齐全、行为规范、记录完
整,关键制度、操作规程上墙明示;及时排查、治理工程隐患,
实行台账闭环管理;调度运用规程和方案(计划)按程序报批
并严格遵照实施。
(四)管理保障。
管理体制顺畅,工程产权明晰,管理主
体责任落实;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落实到位,使用管理规
范;岗位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明确且具备履职能力;规章制度
满足管理需要并不断完善,内容完整、要求明确、执行严格;
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有序精神文明和水文
化建设同步推进。
(五)信息化建设。
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平台,工程基础
信息、监测监控信息、管理信息等数据完整、更新及时,与各
级平台实现信息融合共享、互联互通;整合接入雨水情、安全
监测监控等工程信息,实现在线监管和自动化控制,应用智能
巡查设备,提升险情自动识别、评估、预警能力;网络安全与
数据保护制度健全,防护措施完善。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加强顶层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的工作思路,制定本地区(单位)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
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计划和工作要求,落实保障措施,
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工程运行管理标准体系。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和流域管理机构要依据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
标准规范,结合工程运行管理实际,梳理工程状况、安全管
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管理事项,制
定标准化管理制度,按照工程类别编制标准化工作手册示范文
本,构建本地区(单位)工程运行管理标准体系,指导水管单
位开展标准化管理。以县域为单元,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
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全面推进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积极探索
农村人饮工程标准化管理。
(三)推进标准化管理的实施。
水管单位要根据省级水行
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制定的标准化工作手册示范文本,
编制所辖工程的标准化工作手册,针对工程特点,理清管理事
项、确定管理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科学定岗定员、建立激励
机制、严格考核评价。
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按规定及时开展工程安全鉴定,深
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快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加强工程度汛
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实体安全;规范工程巡视检查、监
测监控、操作运用、维修养护和生物防治等活动;划定工程管
理与保护范围,加强环境整治;健全并严格落实运行管理各项
制度,切实强化人员、经费保障,改善办公条件;加强数字化、
网络化、智能化应用,不断提升在线监管、自动化控制和预警
预报水平,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
(四)做好标准化管理评价。
水利部制定《水利工程标准
化管理评价办法》,明确标准化基本要求和水利部评价标准。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
(单位)的标准化评价细则及其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及其标准
应满足水利部确定的标准化基本要求,建立标准化管理常态化
评价机制,深入组织开展标准化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达到省级
或流域管理机构评价标准的,认定为省级或流域管理机构标准
化管理工程。通过省级或流域管理机构标准化评价且满足水利
部评价条件的,可申请水利部评价。通过水利部评价的,认定
为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出台推
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方案),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河
湖长制考核范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自上而下的推进
机制。选择管理水平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工程或地区先行先
试,积累经验、逐步推广。创新工程管护机制,大力推行专业
化管护模式,不断提高工程管护能力和水平。流域管理机构要
加强流域内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监督指导和评价。
(二)落实资金保障。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水
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
2002〕45 号)、《关
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
〔
2021〕8 号)文件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
筹措运行管护资金,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建设。
(三)推进智慧水利。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
构要按照智慧水利建设总体布局,统筹已有应用系统,补充自
动化监测监控预警设施,完善信息化网络平台,推进水利工程
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孪生工程建设,提升水利工程安全监控和智
能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激励措施。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
理机构要将标准化建设成果作为单位及个人的业绩考核、职称
评定等重要依据,对标准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在相关资金
安排上予以优先考虑。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把水
利工程标准化建设成果作为运行可靠方面评审的重要参考。
(五)严格监督检查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
构要把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水利工程监督范围,加强监督检查,
按年度发布标准化管理建设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不力、成果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标准化评
价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操作程序,保障公开、公正、透明,
杜绝各种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