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huiwuju/2021-00033
  • 发布机构: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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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发〔2020〕127号 清水县水务局 清水县教育局关于做好主汛期学校及学生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4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水发〔2020127


清水县水务局  清水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主汛期学校及学生安全度汛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校

当前,我已进入主汛期,正值防汛七下八上”关键阶段,强降雨频发,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各学校汛期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学生安全度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学校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及早防范、及早部署、周密安排,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严格要求,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杜绝汛期安全事故发生。各学校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切实有效的防汛责任监督机制,从预案、物资、队伍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全面提高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应急能力;要靠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主体意识,明确自身防汛管理职责,要以学校为单元,按照“横向到班级、纵向到人员”的工作要求,做好学生防范洪水灾害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二、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

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要将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体育场馆、在建工地,围墙、路、供电线路基础设施、校园湖泊和洪涝灾害易发地等作为排查重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一些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必须要落实应急防护,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做好学生校外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校外防范洪水灾害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一是教育学生下大雨时,不要在水边(河、湖、塘、渠等)、洼地处停留避雨,要迅速离开并到就近高处有住房的地方避雨;二是提醒学生途经小河、沟、桥时要仔细观察,如果因洪水爆发不能经过时,切不可强过三是告诫学生不要私自或结伴去看洪水,也不要在汛期私自或结伴到溪池、坑、塘、水库附近和山洪易发区玩耍;更不要到河里游泳,同伴之间要互相做好监督,有发现私自去河边的要及时阻止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四是告知家长假期外出时应关注每天的天气预报,及时掌握相关的气象信息;五是督促家长做好配合工作,如在汛期遇到安全隐患,家长应主动、及时向学校及班主任老师反映,以便强化管理,在第一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后勤保障

各乡镇和各学校要修订完善各类防汛方案、应急预案,增强方案、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旦汛期来临,要认真按照上级部门指示、积极配合做好防汛避险转移工作同时,各乡镇和各学校要适时开展防汛演练和业务培训避灾场所的日常管理,对防汛抢险物资“家底”要摸清底数,确保应急时期有物资用、能及时用、可安全用

五、强化值班值守,适时有效应对

汛期不等人,安全意识要抢先。各乡镇和各学校既要根据会商预测的雨情况,适时启动防汛预案,及时做出安排部署特别是要加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巡查,防范可能出现的灾害,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清水县水务局            清水县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