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huiwuju/2021-00073
  • 发布机构: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发〔2021〕5号 清水县水务局关于印发《清水县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5 信息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水发20215

 

清水县水务局关于

印发《清水县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

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清水县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清水县水务局      

2021115日     

清水县水利行业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维护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决定自1月15日至2月10日在全县水利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继续在水利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水利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治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各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彻底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这次专项行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水利行业主管部门与生产经济单位自查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重大安全隐患、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做到重大安全隐患、重点领域全覆盖。重大安全隐患包括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重点领域包括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水利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负责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炸药库等)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勤快和风险隐患防控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水库运行管理及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水厂和水质检测中心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运输、使用、存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存放不规范、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建设施工领域

1.项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新上岗人员教育培训和考核、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工程度汛方案,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篇及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单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查、审批、备案和落实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单项工程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工种施工前、交叉作业时以及施工过程中作业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等,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事故隐患治理“五落实”及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隐患预防措施等情况。

6.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施工区域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尤其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控、洞口及临边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情况,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施工企业资质情况。施工企业是否存在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

1.制度建立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制度建立情况。

2.档案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购入登记、发放(领用)登记、废弃物处理登记等台账资料管理情况。

3.应急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演练等落实情况。

4.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隐患“闭环管理”等情况。

四、工作时间安排

20211月15日开始至2021210日完成,分成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1月20日)。局属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行动范围、重点工作内容,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月21日至2月4日)。局属各单位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整治总结阶段(2021年2月5日至2月10日)。局属各单位全面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和“条块结合”的原则,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及时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把要求层层传递到基层一线。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要深入各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二)严格执法,从严执纪。

要严格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倒查和追究,对整改目标未完成,隐患排查台账不完善和隐患整治不彻底的要从重从严处罚。对非法违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关闭。要从严执纪,对失职渎职、工作不力的监管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三)严肃问责,总结提高。

要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严惩。要在深入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总结,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治本之策,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