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发〔2021〕149号
清水县水务局关于
庆祝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的报告
县政法委:
为全面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根据《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庆祝建党100周年清水县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平安办发〔2021〕1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盯当前水利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尤其是供水安全问题,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维稳安保措施,及时应对和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水利领域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服从服务于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维稳安保工作这个大局,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守稳定、安全底线,坚持最高标准、保持最佳状态、采取最强措施,全力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充分维护社会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水务局庆祝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维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团忠 局长
副组长:吴 越 副局长
王智明 副局长
成 员:刘林平 主任科员
田培峰 水保站站长
黄晓峰 设计队队长
黄建军 供水站站长
王宁柏 水政大队队长
程学明 质监站站长
史小红 防治中心主任
成金平 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越同志兼任,成金平同志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
全面排查化解我局当前不稳定因素,切实依法、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防止发生公共安全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力以赴做好维稳安保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维稳安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一)强化责任分工。各分管领导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建立健全涉水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小组,组织开展预防、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深入调查,摸清可能影响安保稳定大局的因素,提前介入,扎实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加强疏导教育,防止矛盾激化,坚决将问题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出问题。局领导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接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于一些不能及时解决的事,要及时上报局维稳办和县信访办处置,决不能隐瞒,以免造成重大影响。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对本单位开展扎实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合水利行业特点,梳理分析本单位、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重点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城乡供水安全、机关单位人员车辆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该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该上报的要立即进行上报,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重点做好城乡供水安全工作。县供水站要加强应急值守制度,对县城供水设施加强监管,供水重点设施和部位落实24小时专人负责看护措施;要加强供水水质化验,坚决防止不法分子破坏供水设施等恶性事件发生,引起社会恐慌,影响全县安保维稳大局。县水质检测中心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管力度,要求乡、村、组加强供水工程监管,一旦发生可疑现象,立即上报进行处置。
(四)加强宣传教育。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要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庆祝建党100周年清水县维稳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平安办发〔2021〕18号)精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落实,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本单位不出现影响稳定大局事件发生。
(五)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预测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方案预案,落实值班备勤,加强请示汇报,强化综合保障,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局维稳办和县政法委,局领导、局属单位负责人要做到快速反应、稳妥应对。对于推诿扯皮、信息不畅的领导干部,要严厉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水利系统维稳安保工作形势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全县的决策部署上来,立即全面动员,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维稳各项工作,确保全县社会稳定大局。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维稳安保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联络员,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主要领导要带头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做好维稳各项工作。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行业特点,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责任和要求分解细化到人、到事。
(四)加强督查严格纪律。局属各单位要全面启动维稳安保信息报送和研判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每天向局有关领导报告本单位维稳工作情况。各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在岗履职尽责,凡确需离开的,都必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以确保信息畅通、指挥协调、处置高效。凡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影响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社会稳定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把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以优异的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清水县水务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