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huiwuju/2021-00122
  • 发布机构: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发〔2021〕150号清水县水务局关于上报清水县头河山门镇大集至永清镇头河山门镇大集至永清镇
发布日期:2021-06-28 信息来源: 水务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水发2021150

清水县水务局关于上报

清水县牛头河山门镇大集至永清镇

柳湾段堤防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的报告

  市水务局:

清水县牛头河山门镇大集至永清镇柳湾段堤防治理工程位于清水县牛头河、柳林河、汤峪河段,主要涉及清水县白沙镇、山门镇、永清镇、秦亭镇等4个乡镇,25个自然村,3325户13302人,11200亩耕地。2018年6月4日由天水市水务局以天市水发〔2018〕203号文件批复,批复工程总投资为642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212.5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279.44万元,独立费用485.23万元,基本预备费298.85万元,移民环境投资151.9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段总长29.8km,新建堤防27.104km,设排洪渠0.247 km,巡堤踏步32处,排洪涵管10处,越堤道24处。

工程于2019年3月20日开工建设,2019年完成投资1056万元,2020年完成投资1744万元,共完成治理河长18.8km,新修堤防14.54km;因我县2019精准扶贫整合资金2330万元,致使该工程无法按计划工期完成,县政府与2020年11月24日承诺:将于2021年~2022年安排下拨财政预算资金2330万元。我站也积极响应县政府承诺,与2021年2月18日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由于当地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部分河道两岸发生了变化,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牛头河堤防两岸沿线进行踏勘后,认为原设计与现状存在一定的差异,无法按照原批复的设计正常实施,要进行设计变更。经优化设计后,变更内容主要包括堤线长度的核增(减)和堤防断面结构习惯形式的改变:部分段落当地居民实施意愿小,阻力大,有抵制情绪,加之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较小,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不明显,和建设单位研究后决定核减相应段落;部分段落实施过程中占地面积大,征地难度大,村民阻力大,和建设单位研究后,决定优化设计,经投资经济比较后,采用占地面积较小的断面结构形式;部分段落由于工程实施滞后,防护工程近两年发生水毁,护坡坍塌,堤脚外露,已无法正常运行,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和两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对此段落拆除重建,纳入整个防御体系,使上下游左右岸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为保证项目能尽快实施,尽早发挥效益,经建设单位提出后,设计变更是必要的。原设计单位天水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经过现场勘测,出具了《清水县牛头河山门镇大集至永清镇柳湾段堤防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1、格宾生态护坡变更为普通浆砌石护坡,柳林河左岸桩号5+860~6+955段、右岸桩号7+400~7+660、8+000~8+355段;汤峪河左岸桩号20+600~21+352、右岸桩号21+000~21+335段。由格宾石笼护面护岸变更为C15细粒砼砌石护面堤防2797米。

2、因当地群众及政府积极要求,在柳林河左岸桩号6+955~7+270、7+278~7+528、7+671~7+950、右岸7+660~7+834段,汤峪河左岸桩号12+904~13+649、21+352~21+428,右岸桩号12+657~12+942、15+010~15+250段,新增C15细粒砼砌石护面堤防2364米。

3、因无明显保护范围和效益核减部分堤防,柳林河右岸桩号8+355~8+6584+000~4+326段,汤峪河左岸桩号19+600~20+337、16+076~16+343、13+860~13+895、14+640~14+890段共1918米。

按实际地形需要,新增附属建筑物构筑物10座(包括越堤道4座:汤峪河左岸14+050、右岸14+030、14+670、15+204,φ1000排水涵管6处:左堤桩号12+220、12+602、14+050、12+720、13+227右堤12+550)。

本次变更共涉及断面形式变更5段2797米,新增8段2364米,因无明显保护范围和效益核减6段1918米。涉及变更工程原投资为1207.54万元,变更后工程投资为1157.35万元,共核减工程投资50.19万元。

现随文上报《清水县牛头河山门镇大集至永清镇柳湾段堤防治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请审批。

 

 

 

                            清水县水务局

                             20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