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huiwuju/2024-00011
  • 发布机构: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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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0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

根据清水县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水务局

                             202425

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清水县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县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24年2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县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近期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理念,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抓实抓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具体措施和市委市政府50条具体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紧盯淤地坝、堤防、农村小水电、农村供水工程、河道安全管理,在建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组织力量直达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确保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2421日至510日。

三、“百日行动”工作内容

(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1.各项目法人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安排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

2.贯彻落实1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27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2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22日清水县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县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情况。

3.贯彻落实《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完成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4.局属各单位依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任务。

5.春节、全国两会、“五一”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6.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三问”(你的职责是什么存在的主要风险隐患有哪些如何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等情况。

(二)水利工程“百日行动”重点工作

1.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作为确保淤地坝工程安全度汛的关键措施,重点检查工程构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情况,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报批、演练和隐患排查等情况。

2.堤防。重点检查堤防日常运行管理,险工险段隐患排查,穿堤建筑物等关键部位堵塞、侵占、设障等,其他损毁堤防行为等情况。

3.农村小水电站。重点检查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程构筑物、发电设备、变电设施及其他金属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应急预案编制报批、应急物资储备、演练情况,“两票三制”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使用情况,绝缘装备是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农村供水工程。重点检查安全管理体系及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度汛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及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编制、物资储备及演练情况,

5.泵站。重点检查日常运行、值班值守、维护保养情况,泵站、净化设备、消毒设施、控制设备等电器设备日常维护、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水质检测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水源地保护情况等。

6.河道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河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及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河道重要节点标识牌和警示牌设置、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防汛安全调度、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编制报批、应急物资储备、演练情况,涉河建设项目安全度汛情况。

7.在建水利建设工程。重点检查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度汛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及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编制、物资储备及演练情况,安全度汛风险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洞室工程、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爆破、围堰、吊装作业等危险情况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技术交底情况,安全宣传、防护、警示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安全度汛准备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8.水利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在建水利工程和建成运行水利工程消防管理制度、生活区防火、现场防火、施工焊接防火、电气防火、防火设施日常管理记录、易燃易爆消防管理、消防通道及救援设施等情况。

9.隧洞等危险性较大的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应急救援、现场管理、渣场管理、教育管理、洞内安全管理、爆破作业、安全检查记录等。

(三)“百日行动”方式方法

1.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自查。在建水利工程和建成水利工程运行设施实行自查全覆盖,在去年建立水利工程风险分级防控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在建和建成水利工程实现全覆盖。

2.水务局抽查。局将派出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检查组,由领导带队,对局属各单位和辖区水利水保工程“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按照在建水利工程100%、运行水利工程不低于40%(其中水电站、淤地坝、千吨万人水厂全覆盖)的比例抽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形成闭环管理,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证水利工程生产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百日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工作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站在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高度,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全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有力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密切配合各上级部门驻点包抓组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全员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研究部署并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面组织排查整治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全力推动各类风险隐患彻底消除。

(三)严肃责任追究。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同时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隐患长期不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水利施工企业不按施工图纸作业、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等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或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及时总结报告。局属各单位要将“百日行动”自查问题隐患台账、整改报告及时上报质监站,我局将于 5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情况、典型案例和发现问题隐患梳理形成清单汇总报送县安委会和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