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属各单位:
我局姚全贵同志在陇东镇人民政府工作期间,于2020年9月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证书,2021年9月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247号)精神,陇东镇政府聘任该同志为陇东镇财政管理所中级会计师。2024年3月27日姚全贵同志调入我局下属单位抗旱防汛服务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称评定有关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聘任姚全贵同志为抗旱防汛服务队中级会计师。聘期两年(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