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shuiwuju/2022-00019
  • 发布机构:水务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发〔2022〕74号 清水县水务局关于全县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和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15 信息来源: 水务局 浏览次数:

清水县水务局

关于全县水旱灾害防御

责任人和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的公示

 

县直各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责任重大。为切实做好2022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抗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各乡镇及部门落实了水旱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和塘坝、水电站责任人,并经我备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乡(镇)水旱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要按照职责要求,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履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职责,汛期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掌握汛情,根据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需要,及时做出部署。要加强防洪工程调度,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确保措施到位、工作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水旱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行政监察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水旱灾害防御值班电话0938-7151357

值班传真:0938-7154066

 

附件:1.清水县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名单;

2.清水县2022年乡镇水旱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名单;

3.清水县2022塘坝(水电站)责任人名单。

 

 

                     清水县水务局

                                                    20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