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2024年中型以上淤地坝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靠实淤地坝防汛责任,确保淤地坝安全度汛,对清水县郭川镇窝坨沟大(2)型淤地坝和水泉湾中型淤地坝、白沙镇柒家沟大(2)型淤地坝、王河镇上牟沟大(2)型淤地坝共4座中型以上淤地坝落实了2024年度防汛行政、巡查和技术“三个责任人”,现将淤地坝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清水县2024年中型以上淤地坝工程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docx
清水县水务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