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取用水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实现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根据水利部《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天水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天水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计划用水管理覆盖工作的通知》(天市水发〔2023〕31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我县各单位取用水实际,现将2024年度取水计划指标(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取用水单位要加强用水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建立用水台帐,实行计量取水,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切实做到规范管理、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二、各取用水单位要严格依照《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版)所规定的定额取水,不得超定额取水。
三、各取用水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取水计划,严格控制取水总量,取水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取水的,必须向我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加取水配额。对未经批准而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将依法按照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加收水资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