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水保站:“四保障”“四严格”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
今年,清水县水保站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全力为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贡献水保力量。
保障“两区划分”成果,严格生产建设项目选址。结合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水土流失“两区”划定结果的基础上划定的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严格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监督执法,有序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必须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必须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物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联合检查水土保持措施落实
保障“三同时”制度,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按照“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抓实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审批助推经济稳进提质。结合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要求,严格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所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均要求生产建设单位选择资深单位编制,均要求市级专家评审,均严格按审批要求准予行政许可。
保障水土流失治理,严格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使用。严格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程序,优化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方案。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按照征收标准,结合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管理要求,积极谋划、申报、争取水土保持补偿费资金支持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年内已争取到位省级资金支持项目1个,县级资金支持项目1个。
香怡南塬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护坡
保障生态修复保护,严格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严守生态保护边界,切实履行“强监管”主要职责,将强化宣传与优化服务主动结合起来,生产建设项目日常检查督查必须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必须主动培训责任人员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水土保持设施。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积极协调发改、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未批项目督查”“在建项目检查”和“验收项目核查”,切实将日常监管效能落到实处。重点针对水土保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和关键环节,以检查精准化,监管常态化、监督随机化,不间断查找问题抓整改,总结经验抓示范,持续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