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水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着力建设维护安全河湖、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幸福河湖。
立足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始终抓住河长这一关键环节,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完善常态长效制度体系。一是强化履职尽责。县级总河长靠前指挥,带头推进,深入主要河流,实地巡河调研,发现问题现场督办落实。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建立联防联控、共管共治、联合执法、动态监测等工作机制,集中对发现的河湖问题合力整治,实现了河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有效。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健全完善“一清单、七制度、一办法、一方案”,制定印发《清水县河长制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积极完善河长制会议制度等七项配套制度,制定《清水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清水县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推进河湖管理实现新跨越。三是强化河长制监督检查。县河长办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和督导检查,督促乡村两级河长履职,确保巡河任务完成不欠账、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加强巡河员队伍管理和考核评价,明确责任要求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好河湖管理作用。四是注重公众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党员积极参与河湖日常监管,坚持开门治水。组织开展普法、政策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形式多样的保护母亲河行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及河长制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主动参与河湖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对幸福河湖建设的参与度、知晓度、满意度。
——紧盯主要河流,精准施策持续固强补弱,统筹水资源管理、河湖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推动河湖生态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突出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控“三条红线”、严格落实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加强取用水单位管理。深入宣传强节水意识,建设载体抓示范引领。截至目前,建成8家节水型企业、10个节水型居民小区、58家节水型单位、8家节水型学校以及9家节水型医疗机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显著,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效显著。二是加强水域岸线管理。编制完成15条重点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牛头河等重点河道及支沟治理项目,扎实开展河道整治,清理河沟道垃圾,河道“四无”目标基本实现。与麦积区、张家川县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建立了跨界河流共同参与、共治共赢的联巡联治机制。完成规模以上河流牛头河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以及重要点位的在线视频监控建设5处,通过技防措施加大对河流的动态监管,水域岸线管控全面加强。三是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管理。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堆砂、非法采砂等问题,县水务局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和乡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非法采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河非法采砂行为,确保了河道干净整洁美观。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启动美丽幸福河湖创建活动,提高河湖建设运行管理水平,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水环境,打造清水美丽幸福河湖优质名片。全县49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并达标排放。牛头河流域省考断面倪徐家水质和主要支流100%达到Ш类水体标准,汤浴河、樊河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编制完成稠泥河、白驼河健康评估和“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针对不同河流现状分类施策、精准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全县水土保持率达到73.41%、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0%,清水县被命名为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色生态已成为清水最鲜明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