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卫健发〔2021〕57号
清水县卫生健康局
转发市卫健委转发省卫健委
《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天水市卫生健康委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天市卫函〔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