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卫健发〔2021〕43号
清水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县
医疗机构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县、乡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综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
二、考评标准
依据《清水县医疗机构综合考评细则(千分表)》分别对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进行量化考评。
三、考核时间
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5日。
五、考核分组
(一)第一组
考核人员:南海燕 刘渝 李雨轩 樊天秀
被考核单位:
清水县人民医院 秦亭镇中心卫生院 百家分院
山门镇中心卫生院 陇东镇中心卫生院 丰望乡卫生院
新三爱堂医院 天水仁济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第二组
考核人员:巨喜君 汪春燕 王丽丽 郑宏
被考核单位:
清水县中医医院 白沙中心卫生院 红堡镇卫生院
永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永清镇卫生院 太坪分院
小泉分院 清水盛清医院 清水崇爱医院
(三)第三组
考核人员:李金禄 张建明 张新蓉 尹娟娟
被考核单位:
郭川镇卫生院 金集中心卫生院 土门中心卫生院
贾川乡卫生院 远门中心卫生院 草川中心卫生院
清水普仁医院 清水九九中医医院
(四)第四组
考核人员:张晓荣 倪玮玮 张晓燕 刘路
被考核单位:
白驼中心卫生院 王河镇卫生院 松树镇卫生院
黄门中心卫生院 新城乡卫生院 清水华康医院
清水岐黄中医骨伤医院
六、相关要求
要求各考核组按照县卫健局统一安排,按时完成综合考评工作,考评结束后形成考评报告,考评报告内容包含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工作中的亮点、存在问题及问题清单、整改建议等,将各种考核表整理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交到医政股。
清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