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兰州新区疾控局、卫生健康委,各隶属海关,省疾控中心:
2024年4月26日是第17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是“防止疟疾再传播,持续巩固消除成果”。根据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函〔2024〕116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第17个“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组织,营造良好氛围
当前全球疟疾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我国每年仍有大量输入性疟疾病例报告,危重症及死亡病例时有发生,再传播风险持续存在。各地要充分认识输入性疟疾防控对于巩固我省消除疟疾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要以“全国疟疾日”为契机,协同相关部门,合力推动疟疾防治工作有效开展。要围绕宣传主题,提早部署,精心策划,聚焦重点内容,制定活动方案,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防止疟疾再传播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重点环节,增强宣传针对性
各地疾控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输入性疟疾病例处置联动机制,畅通信息通报渠道,及时互通共享疟疾病例信息,联合开展宣传科普活动,及时规范开展病例调查和处置。海关部门要聚焦往返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流行区务工、经商、旅游等重点部门(单位)、行业和重点人群的宣传,引导赴疟疾流行国家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增强主动就诊、及时治疗的意识,配合疾控部门开展输入性病例调查与处置。
三、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各地要严格按照《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管理办法》《消除疟疾后防止输入再传播技术方案》,整合优势资源,组织开展输入性疟疾疫情处置桌面推演和现场演练,加大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力度,强化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要发挥联防联控优势,多方联动提高突发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水平。
四、加强医防协同,巩固提升防治能力
各地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要共同开展疟疾防治、实验室检测、疫情调查处置等培训,开展疑难病例、重症病例等典型案例的研讨分析和经验分享,维持各级疾控机构疟疾防控能力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疟疾诊治能力,持续提升病例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危重症患者救治水平。
请各地按照要求做好宣传活动,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成效和经验,以市州为单位将总结于2024年5月20日前报送省疾控局卫生免疫处邮箱。
联系人:黄 倩,4818530
邮 箱:1005180175@qq.com
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兰州海关
2024年4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