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卫健发〔2020〕161号
清水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乡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清水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7日
清水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解决医疗卫生重点领域隐患短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天水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强基固本上下功夫,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完善和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三是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治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
三、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从2个专题和4个专项深入推进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来抓,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学深悟透其精髓要义,并结合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同时,要组织全体职工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发挥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补功能,与“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全系统重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加强督促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我局将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全面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二)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3.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制度。
4.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有针对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控可防。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限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和规划,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5.加大安全投入。在安全生产投入上,要有计划、有措施、有绩效评估,重点用在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及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
6.完善机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报备工作,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集中整治卫生健康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对照《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和《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门诊、病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以及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我局将定期对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加强跟踪督促,力争三年内整改完毕。
2.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和《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等标准规范,形成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积极打造行业示范单位,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确保消防投入,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消防信息化,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促进消防安全管理智能化,提高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119宣传月”等活动内容,将消防安全作为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组织职工开展消防教育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观看消防安全警示片和消防安全知识等方式对职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新招聘医务人员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使职工受训率100%,并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演练,确保职工会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全面提升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一律按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报备。对以前没有开展“三同时”审查的项目,依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安全现状评估,符合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正常运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加以整改,全面提升项目安全水平。
3.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
4.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开展危化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人员资质、存放与使用管理、事故应急准备等方面的自查,全面摸清危化品底数及安全现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危化品存储、使用、管理全过程安全。
5.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和岗后教育培训,提高准入门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化管理水平。
(五)建设工程施工专项整治
1.建设工程施工行业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医疗卫生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翻模、滑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防高空坠落措施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搭建简易工棚等问题。
2.重点突出新建、扩建建筑抗震设防规定落实情况,消防设计图审查、验收情况,建设工程甲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六)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项整治
1.推进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常态化。借助各机构现有的培训资源,采用多种方式,扎实开展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使宣教培训工作年初有计划,中间有过程、结果有档案,防止走形式、讲过场,取得实效。
2.提升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应急演练,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提升现场医学处置、途中安全高效转运、后方综合救援“两点一线”三个主要环节的快速响应能力,做到一旦有情况,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救的好。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印发《清水县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制定实施计划,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水电煤以及建筑工地,特别是火灾隐患、危化品管理等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列出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以第二阶段排查治理为基础,对安全隐患和措施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销号,及时更新。针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进开展专项整治,对症下药,集中攻关,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采取自查、互查和专家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提升卫生健康系统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并以此为契机,探索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行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主抓督办,统筹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研究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安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深入细致地抓好三年行动。
(三)严格考核问责。此次专项整治情况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我局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教育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未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追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及时总结,按时上报。请各单位于8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计划)报送卫健局办公室;10月30日前报送隐患整治清单(附表2)。每年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总结,2022年11月10日前报送三年整治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