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weijianju/2021-00072
  • 发布机构:卫健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水县卫健局2021年2月份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0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水县卫健局2021年2月份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公示

 

清水县卫健局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公示
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依据 处罚生效期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公示期限
鸿辉宾馆 92620521MA74FHY24Q
清卫传罚字[2021]第3号

鸿辉宾馆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案
罚款 : 1000 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三项 2021-02-25 15日内自觉履行; 清水县卫健局 一年
清水盛清医院 91620521MA73YAKD97
清卫传罚字[2021]第4号

清水盛清医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案
警告 , 罚款 : 5000 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
2021-02-24 自觉履行;15日内 清水县卫健局 一年
王喜平诊所 92620521MA74GWL524
清卫传罚字[2021]第5号

王喜平诊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案 警告 , 罚款 : 4500元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
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2021年2月24日 自觉履行;15日内 清水县卫健局 一年
清水爱尚美口腔诊所 92620521MA72KNC26N 清卫医罚字[2021]字1号

清水爱尚美口腔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罚款 : 2000 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2021年2月24日 自觉履行;15日内 清水县卫健局 一年
刘建明个体诊 92620521MA74A2NC8Y 清卫医罚字[2021]字2号

刘建明个体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罚款 : 4000 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2021年2月24日 自觉履行;15日内 清水县卫健局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