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卫地病便函〔2023〕148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地病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2023年4月26日是第16个“全国疟疾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谨防输入性疟疾,持续巩固消除成果”。根据国家疾控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函〔2023〕77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开展第16个“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作联动,严防输入性疟疾再传播
当前我国处于消除疟疾状态,但每年仍有大量的输入性病例,且引起本土再传播的风险持续存在。各地要认真落实《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管理办法》,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快速精准、联防联控”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职责,优化联动机制,强化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科学规范应对处置输入性疫情,有效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
二、紧扣活动主题,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全国疟疾日”的契机,紧紧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统筹组织,精心策划,创新宣传模式,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行业和重点人群的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宣传活动,引导赴疟疾流行国家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增强主动就诊、及时治疗的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疟疾感染、传播和危重风险。
三、加强培训指导,增强输入性疫情应对处置能力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疟疾防控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本地传播媒介密度监测和处置。围绕输入疟疾疫情威胁,定期对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疟疾防治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巩固提升疟疾防控人员个案流调、疫点处置、实验室检测和应急响应等综合能力。要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持续保持医务人员疟疾诊断的警觉性、鉴别诊断能力和救治水平,进一步提高疟疾防治人员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能力。
四、相关要求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工作亮点,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照片、海报、视频)报省地方病防治办公室。
联系人:胡亚琨 电话及传真:0931-4818530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