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负责拟定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参与全县重大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并指导实施、协调调度、监督管理;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及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9个,独立核算机构4个。
2、人员构成:本单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99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人员82人,遗嘱抚养5人,临时人员3人。
纳入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度本级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清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清水县市场建设中心数据以及清水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数据。
第二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 年度收、支总计78000.39万元。与 2020 年度收支总计78466.15万元相比, 收、支总计减少465.76万元,减少0.59%,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 3906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1.2万元,占2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00.08万元,占 64.3%; 其他收入4546.18万元, 占11.6%;年初结转和结余585.32万元,占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支出合计3893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1.87万元,占 2.3%;项目支出38055.74万元,占 9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000.39万元。与 2020 年度收支总计78466.15万元相比, 收、支总计减少465.76万元,减少0.59%,主要是基础设施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91.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23.8%。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12319.3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28.03万元,减少24.58%,主要是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债券项目资金减少,收支决算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91.3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45万元,占 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9万元,占0.16%;节能环保支出15.93 万元,占 0.17%;城乡社区支出5464.75万元,占58.82%;农林水支出2212.86万元,占23.82%;住房保障支出1438.09万元,占15.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6.98万元,占 1.4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6万元,支出决算为755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8.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 年执行中了县机关事务局划转我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奖励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中了县总工会划转2021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县委组织部划转党建示范点补助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2020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奖励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退休人员取暖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管理保护事务(款)其他环境管理保护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清水福聚综合服务公司老旧小区绿化补植项目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上年结转的污水处理厂运营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5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2020年全域无垃圾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省级奖补资金、清水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开办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0.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清水县烨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归还贷款利息。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1.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照明亮化工程项目、清水县烨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归还贷款利息、城市集中供热历年尾欠煤款、2020-2021年供暖延时补贴费、清水县滨河南路П期路面维修工程政府一般债券6个项目。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清水县市场建设中心交流大会资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0.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城区绿化工程项目、2019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建设工程资金、环卫设施采购项目资金、2020年下半年环卫市政工作经费4个项目。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厕所革命补助资金。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抗震设防改造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个项目。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
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晾晒场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2个项目。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995.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驻村帮扶工作队生活补助经费、清水县樊河桥项目3个项目。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灾后重建农户住房重建补助项目。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蔚文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住房租赁补贴项目。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老旧小区改造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21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1.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 70.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0.26 万元,比2020年度38.57万元增加1.71万元,增长4.43% ,主要原因是清水县城乡更新服务中心新成立,县财政拨入开办经费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04万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9.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32辆(台),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2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及市政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66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4.5%。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15032.1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65.33万元,减少9.08%,主要是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债券项目资金减少,收支决算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5100.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4500.08万元,占57.77%;其他支出10600万元,占42.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0万元,支出决算为2510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5% 。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用于支出城区路灯公厕电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垃圾处理)项目。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3.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清水县住房建设事务中心执行了棚户区改造项目。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69万元。预算执行率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县住建局气象观测站迁建工程、住建局清水县烨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归还贷款利息、县住建局清水县城市更新等项目前期费3个项目。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490万元,支出决算为552.12万元。预算执行率11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环卫市政工作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预算执行率3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2020年下半年运营费。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
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执行了下达的旧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西部新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个项目。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28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0.39%。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都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绩效总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支付,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二是项目完工验收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加快资金报账进度。
(二)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9个,当年财政拨款21269.3万元,全年支出21269.3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6个项目结果为“优”,有1个项目为“良好”,有2个项目结果为“不合格”,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清水县2021年度城区集中供暖单位取暖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度城区集中供暖单位取暖费预算安排880.4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支出,资金支出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用于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支出。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用于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支出,保证全县102个单位1453288.62平方米冬季供暖。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二)清水县气象观测站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度清水县气象观测站预算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气象观测站建设支出,资金支出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用于气象观测站建设支出。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气象观测站建设支出,新建气象观测业务用房459.47平方米。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三)清水县东城区供热管网工程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度清水县东城区供
热管网工程预算批复100万元,当年预算无安排,资金支出率0%。
2、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当年预算无安排
(四)环卫市政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环卫市政工作经费工程
预算安排490万元,主要用于按时发放环卫工人的工资及绩效及保证环卫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资金支出率475.75万元,资金支出率97%。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用于主要用于按时发放环卫工人的工资及绩效及保证环卫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支出。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时发放562名环卫工人的工资及绩效。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度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批复100万元,当年预算无安排,资金支出率0%。
2、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当年预算无安排
(六)城市照明亮化电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城市照明亮化电费预算安排1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照明亮化电费,资金支出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用于主要用于城市照明亮化电费。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轩辕湖电费、新增城区亮化电费100万元。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七)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预算安排318.76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资金支出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主要用于保障城区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水质监测、在线仪表、设备维修等工作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水环境的污染,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需求。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按照我局与北京基亚特环保公司签订的委托运营合同,为了保障城区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水质监测、在线仪表、设备维修等工作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水环境的污染,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需求。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及17乡镇焚烧站运营费预算批复318万元,主要用于新建17个垃圾焚烧处理站,当年财政安排328.99万元,资金支出率103.46%。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目标、质量指标均已完成,主要用于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优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需求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环境,优化农村居住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需求
4、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8个,当年财政拨款21269.3万元,全年支出21269.3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2021年度城区集中供暖单位取暖费自评分为88.96分,清水县气象观测站自评分为99分,清水县东城区供热管网工程当年预算无安排,清水县城市更新工程当年预算无安排,环卫市政工作经费自评分为99.44分,城市照明亮化电费自评分为99分,城区污水处理运营费自评分为99.6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计17乡镇焚烧站运行费自评分为97.9分。有6个项目结果为“优”,有1个项目为“良好”,有2个项目结果为“不合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扔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事务(项):反映财政对工会事务的补助。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反映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扶贫(款):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反映与公路、水路运输相关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指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对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类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市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