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hujianju/2021-00036
  • 发布机构: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原认定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及增补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甘建设〔2021〕55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原认定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及增补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通知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一是对我省原认定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认定;二是对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增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稳高效推动原机构核查认定工作

按照《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甘肃省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兰州铁道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甘肃筑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建筑设计院等9家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认定。

核查认定工作以事前告知承诺、事中事后加强监管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填写《延续认定审查人员登记表》(已认定人员,仍在本机构注册的)及《退出审查人员登记表》(已认定人员,已调离或退休的),并于3月20日前报送我厅。

我厅将严格按照我省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各机构申报情况,对机构审查范围和审查人员进行认定。同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各审查机构人员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依法依规对查出的瞒报、谎报行为进行处罚。

二、积极主动做好新机构增补申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大发展,招商引资大突破”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效能,加快构建良好营商环境,通过各单位自愿申报,我厅审核认定的方式,对我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进行增补。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发〔2018〕42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鼓励省内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增补申报。已经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可进行专业增项、人员增补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1.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要认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负责,确保材料准确清晰,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问题。

(1)申报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20日,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

(2)申报流程:

报单位通过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zwfw.gansu.gov.cn)“法人登记”“省住建厅”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进行在线办理(上传材料一栏请选择窗口提交),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省政府政务大厅住建厅窗口

(3)申报材料:

a.《申报新增为审查机构的报告》(含企业概况、申请审查专业及范围、各专业审查人员基本情况等内容)

b.甘肃省施工图审查人员申报明细表

c.甘肃省施工图审查人员申报表》(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定)、毕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

d.《诚信承诺书》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申报材料应统一装订成册。

2.审核认定

我厅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进行认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增补名录。

联 系 人:李月霞    联系电话:0931-8929733

 

附件:1.延续认定审查人员登记表

2.退出审查人员登记表

3.甘肃省施工图审查人员申报明细表

4.甘肃省施工图审查人员申报表

5.诚信承诺书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