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zhujianju/2021-00037
  • 发布机构:住建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建发〔2020〕23号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县住建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建发〔202023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

县住建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县住建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32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深化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为主线,着力解决突出矛盾,着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进依法治建各项工作,努力探索紧贴清水实际的依法治建路径和模式,为推动我县建筑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推进党委依法执政,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

(一)认真贯彻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研学精神实质,精准把握核心要义,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开展全面依法治建各项工作。

(二)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股室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三)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各股室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在把方向、作决策中做到遵照法定依据、遵从法定程序,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要求,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优化党内法规前置审核工作机制。健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健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工作。

(四)强化党委领导统筹和表率示范。各股室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领导法治工作,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全面依法治区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好制度设计和工作部署。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完善会前学法、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抓好成果运用,争当全面依法治区的示范者和引领者。

二、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窗口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成果,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法律顾问、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完善重大项目和重大利益行政决策风险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特别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法制审查,督促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针对我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扎实推进社会有效治理,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联动创新精准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方式,问需设计、按需推送、精准普法。

(二)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3·15群众工作法”,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着力解决缠访、闹访、以访压法等现象,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持续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专项行动,提升异地法律援助指导站工作水平。

四、强化依法治建工作保障,推动依法治理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股室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开展督查等制度,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书记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着力解决涉及依法治建工作推进的人、财、物等相关问题,为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各属单位分管依法治建工作的责任领导,要切实发挥领导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措施,抓好法治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法治督察考核。开展好“大督查”活动,完善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建设目标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