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建发〔2020〕60号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现将《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天市建﹝2020﹞49号)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抓好农村新增危房动态监测工作。请各乡镇进一步靠实乡、村干部和帮扶干部职责,认真做好2020年农村住房安全状况动态监测,及时排查新增危房,严格落实危房动态监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对因灾形成危房和返乡定居贫困户住房安全状况持续进行摸底上报,即时摸底即时上报,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及时解决新增危房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二、严格档案管理,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资料要求,把规范完善危改档案资料作为危房改造重要工作内容,各乡镇要对2017-2019年近三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分户档案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危改系统数据,对农户住房村级四类台账进行实时动态更新,结合持续开展的危房动态监测工作,将监测到的危房及时统计到“危房改造台账”,确保农户住房情况真实、准确。
三、扎实开展房屋鉴定结果“回头看”工作。各乡镇要全面对第三方鉴定机构及我局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逐户开展“回头看”,对鉴定报告遗失、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农户住房情况尽快上报我局,我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核实,出具准确的鉴定报告。
四、对历年实施危改项目的房屋及时开展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对已改造的质量不达标房屋进行排查整改,对新改造房屋要强化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多渠道宣传危房改造政策和建房标准,严格竣工验收,确保质量达标。
附件:《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清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