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发展的政策、规定和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文化旅游建设工作。
2、是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事业基本规划,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拨付的文化建设经费;参与规划、实施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和综合文化产业的项目建设;指导下属事业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协调本系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推进全县文化领域的公共文化,指导基层文化建设,综合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站所的事业建设,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加强综合执法归口管理工作,加强全县文化娱乐市场、出版市场、印刷市场、音像制品市场、网络文化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电影放映市场、文化艺术培训、书画美术品市场、文化旅游市场等文化市场及广播电视传输秩序的规范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机构设置:下设办公室、文化股、项目办、规划技术股、文化执法大队、旅游股、宣传股、体育中心、文保中心、大剧院、太坪差转台、温泉管委会。
(二)纳入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2.文化馆3.图书馆4.博物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935.0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05.17万元,增长185.28%,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经费收入增加,项目费用增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935.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5.04万元,占95.95%;其他收入200.05万元,占4.05%;(该段内容中若某一项收入为零,将其删除,不用表述。)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93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51万元,占14.80%;项目支出4204.57万元,占85.20%;(该段内容中若某一项支出为零,将其删除,不用表述。)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735.0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119.12万元,增长193.02%。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经费收入增加,项目费用增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4.62万元,增长58.09%。主要原因文化活动经费收入增加,项目费用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3万元,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0.5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83万元,支出决算为7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19万元,支出决算为2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5万元,支出决算为5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0.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7万元,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2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8万元,下降41.3%,主要原因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水费、电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运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8万元,下降4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3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7.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9%。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运行下乡(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原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354.85万元,本年支出2354.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XX%。组织对1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主要负责文旅局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措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业务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轩辕大剧院运行维护经费、全县元旦、春节和元宵文化活动经费、全县野外文物保护人员经费、全县乡镇临时文化专干养老金、全县乡镇临时文化专干2022年工资、清水秦剧团事业补助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员经费、第十一轩辕文化旅游节经费、参加市伏羲节经费、2022年轩辕文化研究会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轩辕大剧院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轩辕大剧院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轩辕大剧院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2、全县元旦、春节和元宵文化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文化各项工作开展活动经费和演出人员服装租赁及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全县元旦、春节和元宵文化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3、全县野外文物保护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文物保护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全县野外文物保护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4、全县乡镇临时文化专干养老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乡镇临时文化专干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全县乡镇临时文化专干养老金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5、全县乡镇临时文化专干2022年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4万元,执行数为5.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乡镇临时文化专干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全县乡镇临时文化专干2022年工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6、清水秦剧团事业补助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秦剧团演出、养老保险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清水秦剧团事业补助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7、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75万元,执行数为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文物保护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文保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8、2022年轩辕文化研究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研究会期刊日常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2022年轩辕文化研究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9. 第十一轩辕文化旅游节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轩辕文化工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第十一轩辕文化旅游节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10.参加市伏羲节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伏羲文化作正常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根据实际支出细化预算分类。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人负责。参加市伏羲节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已基本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9分,评价等次为优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的监管,严格落实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措施,积极主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将项目资金用好、管好、效益发挥好。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本级).xlsx
附件2-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主评表(本级).xls
附件3-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报告(本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