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aizhengju/202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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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21年度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汇总)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一)1、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发展的政策、规定和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文化旅游建设工作。

  2、是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事业基本规划,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拨付的文化建设经费;参与规划、实施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产业和综合文化产业的项目建设;指导下属事业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协调本系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推进全县文化领域的公共文化,指导基层文化建设,综合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站所的事业建设,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加强综合执法归口管理工作,加强全县文化娱乐市场、出版市场、印刷市场、音像制品市场、网络文化市场、演出市场、文物市场、电影放映市场、文化艺术培训、书画美术品市场、文化旅游市场等文化市场及广播电视传输秩序的规范管理,负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部门本年度独立编制机构数为9,独立编制核算数为9,与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部门事业编制人数为10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97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于2021年9月份转人力资源局管理发放退休费.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10.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5.3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经费收入减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90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8.7万元,占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31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12万元,占45.6%;项目支出1256.64万元,占5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3.3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7.01万元,减少4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6.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3%,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4.67万元,降低7.4%,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8.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4.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33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津补贴未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7万元,减少24.3%,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跨年支出及新增在职人员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发生出国培训等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控制车辆燃油、修理等费用,节约运行成本。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控制车辆燃油、修理等费用,节约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未发生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部分公用经费跨年支出等。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1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压缩培训费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局机关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08.35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甘财绩〔2020〕5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预算支出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9,178.2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局预算支出项目共计10个,全年预算190.19万元,全年支出97.12万元,预算执行率52%。通过自评,9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其中一个未下达资金。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财政事业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90.19万元,预算调整数190.19万元,实际执行97.12万元,执行率52%。自评价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关于省财政厅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差旅费、“三公经费”、培训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审批、压减支出。及时支付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相关费用;保障好各处室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水电暖气、监控、空调、电梯、灯光、高低压配电等管理工作;按期检查电话线路、电梯、配电、供水、空调等设备运行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及时维修维护,建立电梯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政府采购及资产购置,做好资产、办公用品验收、登记入账等工作;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消防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大楼安全运行。

2.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共计批复预算1,565.31万元,实际执行1,554.7万元,执行率99.32%。自评价得分98.79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做好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确保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汇总系统、甘肃省财政厅数据平台、甘肃省政府财务报告管理系统 等信息系统正常平稳运行。二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开展保密和正版软件自查检查,购置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提升机房安防能力;做好厅网站向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完成省级财政专网系统、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国库电子支付系统 等9个系统(及其子系统和功能模块)信息安全等保测评和风险评估。三是新建信息化项目顺利上线运行。完成扶贫资金监控平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 等5个项目建设,并稳定运行。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厅委托第三方对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2021年,甘肃省财政厅安排2021年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1,2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65.31万元,共计批复预算1,565.3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1,565.3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支出1,554.7万元,预算执行率99.32%。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 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附件2-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