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文旅发〔2022〕47号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增设分管文物工作领导职数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县编办: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全省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编委发〔2021〕23号)和天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机编发〔2022〕3号)精神,为市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核增1名副局长职数,负责文物管理工作。目前,全县文物管理机构有2个:清水县文物局挂牌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与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2021年成立的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管理,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3人,目前空编3人。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靠实文物管理工作责任,现申请在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增设一名副局长兼文物局局长,主要负责全县文物工作。
特此报告。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