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wtgdhlyj/2023-00080
  • 发布机构: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公开方式:公开
清文旅发〔2023〕171号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全县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0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清文发〔2023171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全县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情况通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督促文旅系统内部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按照局党组安排,2023726日至83,县文旅局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民族宗教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利用7天时间,出动30余人次,对文旅系统各单位及部分文化旅游场所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督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询问了解等形式,对文旅系统各单位及部分文化旅游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督查。总体来看,文旅系统各单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硬件设施基本配备到位,软件资料较为完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但仍存在个别文旅场所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隐患长期存在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文化馆

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2具灭火器过期。

(二)图书馆:

门房由泡沫夹层彩钢板搭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博物馆

电源线路未使用金属穿管,存在安全隐患。

(四)轩辕大剧院

舞台灯光线路老化,个别座椅破损。

(五)温泉游客服务中心

楼道过道堆放杂物,灭火器过期,安全生产软件资料缺失。

(六)太坪广播电视转播台

灭火器临近过期。

(七)北山生态景区

七彩水滑工作人员未按要求穿着安全员工作服,5号餐车煤气罐使用三通接头,存在安全隐患。

(八)花石崖景区

道路塌陷严重,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磨针殿灭火器过期、周边堆放杂物,庙内线路凌乱未按要求穿管,存在安全隐患。

(九)汤峪温泉

游泳馆内制度牌脱落、救生员未到位,救生员制度未上墙。

(十)职工培训中心

游泳馆未按要求办理证件;游泳馆室内未配备专业救生员。

(十一)金水源大酒店

消控室门口过道堆放杂物。

(十二)永清镇云台观

活动板房使用泡沫夹层彩钢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大部分庙宇房顶亮化灯未拆除,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祖师爷殿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祖师爷等殿内、庙内房顶使用大功率照明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个别灭火器过期;个别庙宇线路未按要求穿线管盒;庙宇周围及院内堆放杂物。

(十三)贾川乡梅江村古民居

1号院、2号院、3号院灭火器均已过期;3个院子线路未穿线管盒,存在安全隐患;1号院居住卫生需清理。

(十四)红堡镇倪徐村垂花门楼

有被买卖风险;院内有乱堆乱放现象。

(十五)白沙镇靳式民居

房屋内粮食等杂物堆放较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内线路凌乱且未穿线管盒,存在安全隐患;大门门楼倾斜严重,有倒塌风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安全。全县文旅系统各单位、各相关职能股室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及“三管三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工作要求,逐条抓好安全生产措施。

(二)靠实责任抓安全。文旅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文旅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抓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是各相关行业监管责任人,对职能及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相关人员思想上要认识到位、行动上要迅速落实,配合负责同志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落细。

(三)督促整改抓安全。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文旅系统各单位、各经营场所、各相关职能股室要严格落实安全问题隐患排查闭环管理制度,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坚持闭环管理,于8月31日之前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书面报送至县文旅局。各相关职能股室要督促各文旅经营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及时清零不留隐患,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促进文旅行业健康安全有序发展。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8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