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文旅发〔2024〕27号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同意成立清水县足球协会的批复
清水县足球协会筹备组: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清水县足球协会的申请书》和章程草案收悉。经审查,章程草案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宗旨、目的和业务范围合法、正当和明确。有固定的场所,合法的资产和活动资金3万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特批准成立“清水县足球协会”,本单位是清水县足球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希望接此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清水县足球协会成立后,县文旅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对你们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你们要自觉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的监督管理,自觉主动接受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按规定进行的监督管理。
特此批复
清水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2月15日